● 鄧榮平
聘用制度是事業單位與職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要求,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通過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人事關系和權利義務的管理制度。聘用制的實施有利于激發事業單位活力,調動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能夠促進事業單位人員由“單位人”向“社會人”的根本性轉變,但在貧困地區推行聘用制,在一定程度上會造成人才流失,因此要防止人才的流失。
一、過低的經濟待遇促使專業技術人才的流失。在貧困地區,大多數事業單位不能夠滿足專業技術人才所要求的薪酬待遇,同一份工作,在貧困地區和發達地區相比較,待遇會相差甚遠。在相同的條件下,專業技術人才的付出如果得不到相應的回報,即薪酬待遇達不到自己的要求,就會故意落聘,自己另找出路。
二、聘用制推行過程中的不公平造成專業技術人才的流失。在聘用制實施過程中,要堅決按照人員聘用的程序進行操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稍有不公,就會造成優秀專業技術人才落聘而流失。在貧困地區,因陳舊思想觀念、體制不順等原因而形成的“暗箱操作”、“家長制”、“一言堂”、以言代制、以權代制的現象還在短期內存在,在實施聘用制過程中的不公平現象在短期內也不可能得到徹底根治。
三、盲目聘用“洋才”,導致身邊專業技術人才的流失。少數事業單位在實施聘用制時,不是從貧困地區的具體實際出發,用好身邊的人才,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而是盲目追求高學歷、高職稱人才,非要淘神費力地聘用外地人才而留著本地人才不用,結果是“招來女婿氣走兒”。
貧困地區在實施聘用制時,要整合有限的人才資源,最大限度地用好現有的專業技術人才,有效防止人才的流失。(作者單位:縣人事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