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互聯網給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帶來了嚴竣挑戰,縣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大隊”作為監管部門,主要職責是什么?
答:縣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大隊”,主要職責有三個方面,一是打擊網絡違法犯罪活動,二是對網絡安全監察管理,三是對網絡輿情進行監督發現、引導處置。具體來講打擊網絡犯罪行為主要是:依法防范和查處主要違法犯罪活動在信息網絡中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查處利用信息網絡的違法犯罪。比如說非法侵入計算機系統、破壞計算機系統,通過網絡實施的網絡詐騙、網絡賭博、散布網絡虛假信息、恐怖信息等等;在網絡安全的監察管理方面主要是:對提供網絡服務、信息服務的單位和聯網使用單位進行管理、監督、檢查,指導、督促其落實安全保護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比如對經營性場所網吧的上網管理,對非經營性互聯網接入使用單位的上網安全管理等。在網絡輿情方面,主要是對涉及國家政權安全、社會穩定、重點民生、重特大敏感事件輿情的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報告、第一時間引導、第一時間處置。
問:有網友問,對網上發帖和轉帖有什么要求嗎?
答:互聯網雖然作為一個公眾信息交流平臺,但在網上發帖或轉帖同樣受到法律和法規的嚴格約束。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散布虛假信息,比如編造謠言攻擊他人、散布恐怖信息、引起社會恐慌、破壞公共秩序等等都要根據情節都要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而轉發這些帖子實際瀏覽點擊達到5000人次以上、轉發的達到500人次以上,也要受到刑事處罰。2013年5月18日,竹山縣城關鎮居民伍某因對堵河二橋邊的夜市晚上過于喧鬧產生不滿,于是在今日竹山論壇發帖,聲稱將“采取爆炸手段對二橋附近的夜市廣場實施報復”,發現這一警情后,我們迅速采取處置,后來伍某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今年我們又依法打擊處理4名在網上轉發誹謗他人的行為人。這些人因圖一時之痛快,充當網絡憤青,惡意攻擊他人,事后又對此后悔不已。所以請廣大網友要文明、理智、理性上網,在愉悅自己的同時,不要隨意發帖轉帖侵害他人利益。請謹記:言論可以自由,謠言絕不能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