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一年多,小說《推拿》侵權案終于塵埃落定。25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就畢飛宇、人民文學出版社訴陳枰、西苑出版社侵權案做出終審判決,畢飛宇獲賠14萬元。畢飛宇對結果表示滿意。
畢飛宇的《推拿》2008年9月由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發行,2011年獲得第八屆茅盾文學獎。《推拿》電視劇播出后,編劇陳枰授權西苑出版社出版長篇小說《推拿》,并在封底注明“建議上架:當代小說”。2013年9月3日,人文社與畢飛宇聯合向北京市東城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陳枰和西苑出版社承擔侵權的民事責任。一審判決認定被告陳枰、西苑出版社侵犯畢飛宇《推拿》著作權,賠償畢飛宇經濟損失5萬元。原被告雙方均表示不滿,繼續上訴。
終審判定,西苑出版社出版陳枰版《推拿》對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的畢飛宇版《推拿》構成不正當競爭,陳枰、西苑出版社賠償畢飛宇損失14萬元,賠償人民文學出版社8萬元及合理費用5千元。
人文社和畢飛宇對結果均表示滿意,他們認為,雖然判罰數額與主張數額之間還有差距,但此結果對侵權方起到了警示作用。畢飛宇對記者表示:“我想對同行說,不要以為提起訴訟是不‘體面’的。其實我一開始也有點怕,但在朋友的鼓勵下,覺得向法律尋找支援還是正確的。”(記者邢虹)
畢飛宇的《推拿》2008年9月由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發行,2011年獲得第八屆茅盾文學獎。《推拿》電視劇播出后,編劇陳枰授權西苑出版社出版長篇小說《推拿》,并在封底注明“建議上架:當代小說”。2013年9月3日,人文社與畢飛宇聯合向北京市東城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陳枰和西苑出版社承擔侵權的民事責任。一審判決認定被告陳枰、西苑出版社侵犯畢飛宇《推拿》著作權,賠償畢飛宇經濟損失5萬元。原被告雙方均表示不滿,繼續上訴。
終審判定,西苑出版社出版陳枰版《推拿》對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的畢飛宇版《推拿》構成不正當競爭,陳枰、西苑出版社賠償畢飛宇損失14萬元,賠償人民文學出版社8萬元及合理費用5千元。
人文社和畢飛宇對結果均表示滿意,他們認為,雖然判罰數額與主張數額之間還有差距,但此結果對侵權方起到了警示作用。畢飛宇對記者表示:“我想對同行說,不要以為提起訴訟是不‘體面’的。其實我一開始也有點怕,但在朋友的鼓勵下,覺得向法律尋找支援還是正確的。”(記者邢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