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調解:傷人學生賠償萬余元
3日,縣法院特事特辦,成功調解了一起特殊的輕害案。被告人陳某賠償劉某各項經濟損失10010元。
現年18歲的劉某和現年20歲的陳某是即將參加高考的同班同學。4月3日上早自習時,陳某與同學用鉛筆和鉛筆刀互劃對方的書本嘻戲打鬧,身為班干部的劉某上前制止時,陳某的鉛筆刀誤將劉奎星的臉部劃成輕傷,引起訴訟。
法院受理后,考慮到雙方都是要參加高考的學生,如果簡單就案論案,很可能會影響到兩個學生的高考,甚至斷送他們的前途。于是,法官聯系學校一起找到兩學生的家長多次做工作,給他們講明其中的利害關系。經法庭、學校和雙方家長的共同努力,終于使這件特殊的案件得以順利解決。(章勝榮)
3日,縣法院特事特辦,成功調解了一起特殊的輕害案。被告人陳某賠償劉某各項經濟損失10010元。
現年18歲的劉某和現年20歲的陳某是即將參加高考的同班同學。4月3日上早自習時,陳某與同學用鉛筆和鉛筆刀互劃對方的書本嘻戲打鬧,身為班干部的劉某上前制止時,陳某的鉛筆刀誤將劉奎星的臉部劃成輕傷,引起訴訟。
法院受理后,考慮到雙方都是要參加高考的學生,如果簡單就案論案,很可能會影響到兩個學生的高考,甚至斷送他們的前途。于是,法官聯系學校一起找到兩學生的家長多次做工作,給他們講明其中的利害關系。經法庭、學校和雙方家長的共同努力,終于使這件特殊的案件得以順利解決。(章勝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