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金偉忠
眼下,在市民的生活中常常有這樣的現象:同樣一個人,居家時候很節儉,電呀,水呀,都是精打細算地用。可一到了單位,就變了,要么大手大腳地浪費,要么對身邊的長明燈呀,長流水呀,聽之任之,漠不關心,即使舉手之勞也不為。何以出現這么大的反差呢?根子恐怕在于單位姓“公”,即使浪費也不用自己掏腰包,所以懶得理會。
靜以修身,儉以養德。節約的道理并不復雜。但各種各樣的調查表明,很多地方尤其是財政供養的機關和事業單位,浪費現象相當普遍。據測算,目前,機關事業單位與大型公共建筑、高耗能企業,已經成為資源消耗的三大重點領域。而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之所以浪費不止,說到底是監督體制缺失所致,沒有具體的人為浪費真正負責,浪費造成的損失與職工的切身利益不掛鉤。
長期以來,財政供養的姓“公”的機關單位,用水、用電大都是敞開用,缺乏定額管理,用多用少基本上是財政包起來。具體到一個單位的各個部門和個人,用多用少也是一個樣,多的不處罰,少的不獎勵,反正是大鍋飯共同吃。正是這種缺乏獎懲、缺乏限度的消費方式,使得機關單位的浪費現象蔓延成風———“花公家的錢不心疼。”
為此,許多人呼吁,機關單位要為全社會的節約風氣樹立表率作用。這是真知灼見。再進一步,則需要為禁止浪費建章立制。依筆者個人之見,當前最緊迫的任務,是要把節約納入機關考核體系。一是著手制訂各機關單位節能、節水目標及措施,試行能耗、水耗定額管理,從總量上進行控制。二是把能源消耗總量分解到單位的各個部門,按實際情況確定每個部門的額度,分季度或者年度進行考核,節約的進行表彰,浪費的進行處罰,并與年度的先進單位、先進個人評選等政治榮譽掛起鉤來。總之,要想辦法把節約與機關每個職員的利益聯系起來,改變以往機關用水、用電一盤散沙的局面。
用制度管人管事,這是我們國家以往改革得出的一條重要經驗。(作者單位:縣公路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