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時分,單身女子突遇搶劫,卻臨危不亂,抓傷歹徒。警方根據疑犯臉上留下的傷痕,迅速將其抓獲。8月23日,縣法院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2000元。
彭某是文峰鄉人,租住城關鎮明清村。今年5月10日23時許,彭某在城區某衛生院看望生病的親屬后,回家途經電信局門口,遇女子肖儀(化名)孤身行走,遂起歹意。尾隨至原婦幼保健院附近,見四周無人,彭某快步上前用一只手捂住肖儀的嘴巴,另一只手掐住其脖子,順勢將其摔倒在地。肖儀陡然意識到危險的到來,想喊卻喊不出來。黑暗中,因為看不清對方的長相,為了留下證據,肖儀就趁對方騰出手來搶肩上的挎包之機,一邊用胳膊護住提包,一邊用另一只手抓刨對方的面部。彭某倉皇之下,捂著臉搶過提包就逃跑了,肖儀迅速報警。
警方根據肖儀提供的證據和線索,很快查明是彭某作案。彭對涉嫌搶劫事實也供認不諱,警方還從其住宅等處繳獲了相關贓物。(張明 可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