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一起因兒子不贍養年逾七十老人的民事糾紛案件,從而使二位老人的晚年生活有了法律保障。
原告曹寶成和其妻子袁智英系竹山縣麻家渡鎮柿 樹坪村一組農民,今年已年逾七十了,喪失了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可是他生養的幾個兒子中,老大和老二卻不給老人贍養費,萬般無奈之下,今年六月份,二位老人將兩個兒子告上了法庭,法庭受案后,依照民事訴訟法的簡易程序進行了審理,對二被告的不贍養老人的錯誤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并耐心做調解工作,二被告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從而達成了從2006年6月份起,二被告給付二位老人每月40元的贍養費的協議。(王康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