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官渡法庭與柳林法庭合署辦公,管轄是原來的兩倍。交通不便,而對這一惡劣的自然環境,該庭積極探索執行工作新思路,充分運用“五字”執行辦法,破解執行難。今年元至8月,該庭共執結執行案件50件(含舊存21件),執結率達98.91%,標的執行率達92%,分別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3.4和11個百分點。執行工作步入了良性循環的軌道。
思想認識突出一個“高”字,把執行工作與審判工作放在同等的位置,從改變以往的審而不執或執而不結的舊觀念做起,狠抓執行工作,通過執行促審判,使執行、審判良性互動,相得益彰;清理積案突出一個“準”字,在抓好新立案件執行工作的同時,認真清理排查積案,找準不能執結的癥結,研究制訂措施,有步驟地執行;在執行中突出一個“穩”字,充分調動被執行人的社會關系的積極因素,積極配合法庭做好被執行人的思想工作,加大執行和解工作力度,盡量少采取強制執行措施,促使當事人自覺履行,確保執行工作中不發生任何事故;執行措施突出一個“快”字,在加大執行力度的同時,抓住執行機會,不分節假日,隨時隨地采取執行行動;執行方案突出一個“活”字,針對不同的被執行人,制訂不同的執行方案,對癥下藥。采取現金給付、以物、勞務抵債,執行擔保和強制措施相結合,高壓態勢與思想疏導相結合,確保執行到位。(劉先超 佘云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