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因貪圖小利、教唆他人盜剪電線的被告人錢某及同案犯宋某、方某,被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錢某系雙臺鄉農民,平常在當地做一些小生意。2004年農歷7月至10月間,他多次找到宋某說雙臺鄉青山村韭菜溝的農用電線已停止使用,讓宋某去偷來賣給自己。于是,宋某糾合方某在2004年11月28日晚,攜老虎鉗將韭菜溝的電線盜剪12檔、125公斤藏于自己家中,后經價格評估部門鑒定,價值為2750元。根據《刑法》規定,明知是犯罪行為,而以勸說、授意、利誘等方式將犯罪意圖灌輸給他人,教唆他人犯罪的,應以共犯論處。因此,三人一起被檢察機關起訴。(饒正勇 李麗 董可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