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鄉太和村6組的屈常文的父親于1999年8月5日去世,經與本村甘某協商并達成書面協議,同意將墓地選定在甘所經營的自留山。由于下葬日子不利,遂將靈柩“丘”起來以另擇吉日下葬。直到去年冬月初四,屈氏弟兄才按習俗將其父的棺木就地下葬。誰知同鄉迎豐村的張某一家認為屈氏弟兄埋葬其父的墓地破壞了張家的風水,遂組織人員掘開墳墓,將棺木抬至數米之外的田坎上。雙方多次交涉無果,屈遂將張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張等人停止侵害,由屈家自己將其父棺木原地埋葬,并賠償其精神損失費及重新安葬費9000元。
法院經過慎重審查,現已立案受理,已進入審理階段。對此案的結案,我們將予以關注并跟蹤報道。(明怡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