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運輸業主高某把貨車當作客車使用,因剎車失靈,造成乘客一死十五傷的重大人員傷亡事故。8月上旬,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
高某是文峰鄉人,今年7月29日13時40分,高某駕駛一輛輕型小貨車,從縣城裝載啤酒、香油、肥料等貨物,同時違章搭載16名乘客,駛往文峰鄉太河村。15時20分,當車輛行至文太路迎東村8組路段時,突然剎車失靈,車輛駛出路面,翻入15米遠的山坡下,造成乘車人一人當場死亡、15人受傷的重大交通事故。高某見狀,只好撥打110求救。
警方認定,當事人高某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載人不能超過核定的人數和禁止載客等的有關規定,是造成該事故的全部原因,負事故全部責任。(子 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