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酒“糊涂醉” 重拳催醒“糊涂人”
縣工商局得勝分局查獲一售假酒者
8月7日,得勝鎮個體戶李某因銷售酒假,被縣工商局得勝分局查處,責令當事人李某退還消費者所付貨款,并賠償一倍貨款共計500元,處罰款1000元。
當日,縣工商局得勝分局接到消費者華某投訴,訴稱得勝鎮市場個體戶李某銷售給自已的70瓶白酒不正宗,一是口味不正,二是內外包裝和正規廠家生產的有區別,有假劣酒跡象。
工作人員接訴后迅速深入實地調查,調查證實:個體戶李某于2004年從襄樊市購進“糊涂醉”和“百年醉”瓶裝白酒各48瓶在其本店中銷售,此前已經銷售26瓶,被訴人李某承認其銷售的“糊涂醉”和“百年醉”屬假劣商品。于是,縣工商局得勝分局根據相關規定,作出以上處罰。(陳興云 吳小梅 全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