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駕駛人朋友:
為進一步規(guī)范城區(qū)道路交通秩序,著力為廣大群眾營造更加暢安有序的出行環(huán)境,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縣政府要求,結合我縣城區(qū)道路管理實際,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加強人行道管理。為確保人車分流、還道于人,自公告之日起, 城區(qū)人民路縣郵政局至城西段沿線人行道一律禁止機動車停放,原施劃的停車泊位一律取消作廢。城區(qū)所有道路車行道一律禁止停放機動車輛。
二、及時清理拖曳。對在上述禁停路段違法停放的機動車輛,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及時予以清理拖曳。對違法停放的機動車輛一律先拍照固定證據,填帖《違法處理通知單》,責令當場駛離。對無人在場的車輛,一律用清障車拖曳至指定地點停放。
三、依法嚴格處罰。凡在上述禁停路段被查獲的違停車輛,一律依法處以200元罰款,同時對其他違法行為一并進行處理。凡被清障車拖曳至指定地點停放的車輛,一律先處罰,后放車。拖曳及停車費用由車主承擔。此外,對上午7時至晚上19時期間違法進入城區(qū)的大貨車,一律依法處罰到位。
特此公告。
竹山縣公安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