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竹山訊 “多虧了工傷保險,我這次受傷的治療和賠償問題才能這么快得到解決。”近日,在縣醫保局拿到工傷保險賠償的農民工李某高興地說,“以前干活也受過傷,那時候包工頭出個醫藥費都作難,還是國家的政策好啊。”
據悉,今年年初,省人社廳、發改委等九部門聯合下發《關于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和住建領域工程建設施工企業對流動性較大的農民工應該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建設項目工傷保險以項目工程造價的3‰收取工傷保險費,凡是在建設項目施工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一經認定為工傷均可依法從工傷保險基金中獲得相應的補償。
李某所在的上庸變電站峪口線臺區改造工程由湖北國鴻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開工前該公司為此項目繳納了2700余元的工傷保險費。目前李某所花醫藥費已由工傷保險基金全額核銷,待李某勞動能鑒定結論結出來后,工傷保險基金將根據傷殘等級依法列支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其他工傷待遇。(李承梅 馮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