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條件
1.處于未就業、靈活就業狀態,定點培訓機構提交培訓申請時年滿16周歲、男性不超過60周歲、女性不超過55周歲(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年齡不設上限,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按實際年齡掌握),參加就業創業培訓達到規定課時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的下列人員(以下簡稱“九類人員”):
(1)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2)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包括失地農民);
(3)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
(4)貧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
(5)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
(6)畢業年度(畢業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以下統稱“高校畢業生”);
(7)余刑兩年內的服刑人員;
(8)戒毒康復人員;
(9)省委、省政府批準的其他人員。
創業培訓補貼對象還包括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大學生和創業初期(領取營業執照3年內)創業者。C類汽車駕駛員培訓補貼對象只限于脫貧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退捕漁民三類人員。
2.定點培訓機構按照全省就業創業培訓補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組織符合條件的“九類人員”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培訓合格后1個月內(自學員結業之日起至簽訂勞動合同之日內)輸送到協議企業穩定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正常參保繳費滿3個月),可申報“以訓送工”獎補。
(二)補貼標準
200元-2000元/人。除汽車駕駛員培訓和創業培訓另有規定外,只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按對應補貼標準的80%發放(先繳后補的直補到人,免費培訓的按此標準補貼機構)。同時,符合“以訓送工”獎補條件并按要求申報的,培訓補貼發放額度按國家或省市當年通知文件執行(2024年度全省統一規定是按不超過相應專業現行補貼標準的150%發放)。
(三)辦理材料
1.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原件1份,(項目制培訓或免費開展培訓的無需提供);
2.職業培訓機構代為申請職業培訓補貼的,提供代為申請協議書原件1份(項目制培訓或免費開展培訓的無需提供);
3.人員類別證明材料:符合條件人員的有效證明復印件1份或
原件掃描件均可(部門可協查的無需提供);
4.《就業創業培訓補貼申請表》原件1份;
5.《湖北省就業創業培訓學員登記卡》原件1份;
6.《湖北省就業創業培訓現場檢查確認表》原件1份;
7.授課視頻資料(實現人臉識別或指紋打卡的無需提供,由培訓機構歸檔備查);
8.《“以訓送工”協議》(僅申報“以訓送工”獎補提供)原件1份;
9.《培訓上崗人員花名冊》(僅申報“以訓送工”獎補提供)原件1份;
10.協議企業與上崗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僅申報“以訓送工”獎補提供)原件1份;
11.上崗人員在協議企業參保繳費記錄(不少于3個月,僅申報“以訓送工”獎補提供)原件1份。
(四)辦理途徑
1.線下:到縣就業局就業訓練中心(縣人社局辦公樓6樓607室)辦理;
2.線上:通過湖北省《定點機構業務管理系統》辦理。
(五)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單位通過湖北省《定點機構業務管理系統》并現場提交辦理材料。
2.受理。核驗申請單位辦理材料,符合要求的當即受理。否則,一次性告知辦理條件、辦理材料、辦理程序、聯系方式等,將材料退回。
3.審核。按照辦理條件對相關信息進行核查,對相關數據進行系統比對。
4.公示。符合條件的,匯總通過《今日竹山網》及《竹山就業》微信公眾號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發放。公示無異議的,在業務經辦系統中予以報備或確認,將補貼資金及時發放到申請單位(含免費培訓及“以訓送工”)或學員個人銀行賬戶。
6.存檔。將業務資料歸檔留存。
(六)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七)咨詢電話
縣就業局就業訓練中心:0719-42314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