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條件
2021-2025年期間外出(出縣)務工,年齡為16-60周歲的男性和16-55周歲的女性脫貧(含監測戶)勞動力。
(二)補助標準(5年期內一人一次):
省外500元,省內縣外300元。
(三)辦理材料
1.《竹山縣脫貧(監測)勞動力外出務工一次性交通補助申報表》原件1份;
2.《竹山縣脫貧(監測)勞動力外出務工一次性交通補助人員匯總表》原件1份;
3.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本人農商行銀行卡復印件1份;
4.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加蓋用人單位紅印公章),或外出務工證明,或往返車票原件。
(四)辦理途徑
到各村(社區)及各鄉鎮人社服務窗口辦理。
(五)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到各村(社區)現場提交辦理材料。
2.受理。各鄉鎮人社服務窗口核驗申請人辦理材料,符合要求的當即受理,及時在申請表上簽字蓋章并上報。否則,一次性告知辦理條件、辦理材料、辦理程序、聯系方式等,將材料退回。
3.審核。按照辦理條件對各鄉鎮報送人員相關信息進行核查,對相關數據進行系統比對。
4.公示。符合條件的,匯總通過《今日竹山網》及《竹山就業》微信公眾號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發放。公示無異議的,在業務經辦系統中予以報備或確認,
將補貼資金及時發放到個人銀行賬戶。
6.存檔。將業務資料歸檔留存。
(六)辦理時限
25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七)咨詢電話
縣就業局公共就業服務中心(縣人社局辦公樓7樓704室):0719-42259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