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2008年為民辦好十件實事意見征集公告》在今日竹山網上一發出,立即成了“熱帖”,眾多網友積極發表意見或建議,幫縣政府“出點子”。
辦實事,是最能體現黨和政府溫暖的行政手段之一,政府部門多為群眾辦實事也是應該的,只有將實事辦好、辦出水平,真正把實事辦到群眾的心坎上,才會受人民群眾所歡迎。
尊重民意是把實事辦好的重要前提。古云,得民心者得天下。既然是為民眾辦好事、辦實事,先聽聽民眾的意見和想法,這很有必要也很重要。政府此次公開征集擬辦實事的做法令人欣慰,此舉勢必提高縣政府實事立項工作的群眾參與度,是彰顯縣委政府關注民生、尊重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執政新理念的具體體現,也就自然倍受群眾的擁護和支持。
實事貴在“實”。所謂實事,也就是實實在在的事,是看得見、摸得著、感覺得到的。2005年以來,縣政府每年承諾為民辦好的十件實事中,有圍繞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關鍵領域的“大事”,而更多的則是與廣大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小事”、“麻煩事”,比如群眾最現實、最關心、最直接的吃穿住行、教育、水電氣供應、治安、就醫、就業、社會保障等問題。這些“小事”似乎有些零零碎碎甚至微不足道,但是對群眾來說,大多卻是眼巴巴等待解決的急事、難事,抓好辦好了,就是“民心工程”,就是“大事”。
辦好實事關鍵在于抓落實。落實是一種觀念,落實是一種責任,任何一項工作只有落實了才算辦好了。抓落實,要有務實的態度和作風,不能信口開河、打腫臉充胖子,當時能辦的堅決辦,能緩辦的想好辦法穩妥地辦,暫不能辦的待條件具備了再辦,力求不讓任何一項工作在一片“落實”聲中“落空”;要建立健全科學的保證機制,力戒“抓而不實”、“落實不夠”;要善于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腳踏實地去解決具體問題。。只有用真感情、動真格、下真功夫,實實在在地辦好群眾“交辦”的事,才能得民心、順民意、聚民力,有了老百姓的支持和擁護,民心齊,干勁足,還有什么“大事”辦不能成的呢? (品雨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