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面孔與熱心腸
——“漫議文明執法”系列言論之三
一直以來,在人們心中有一種思維定式:執法與服務互為矛盾,相互對立。前者以法律為準繩,是剛性的;后者以熱情周到為宗旨,是柔性的。兩者非此即彼,實施嚴格執法就無服務可言,開展服務就免談嚴格執法。其實不然,只要執法者心中裝著百姓,做到“以人為本,執法為民”,剛柔之間照樣能得到和諧統一。
本報7月3日四版《感受公路文明執法》中有一幕治超文明執法體現出來的法與情,令人感慨難忘。凌晨2點,當超高1米、超重8噸的超限貨車被要求卸貨時,司機不停地說好話認錯,并講明駕駛室里另一名司機感冒正發低燒,想私下給當班執法人員好處,請求放行。執法人員當即對他這種行為給予了嚴肅批評,并忙從藥柜里取出感冒退燒藥,倒上開水遞給那位生病的司機服用,最后提供給對方離站較近的一些司機的電話及車型,便于聯系卸貨。見執法人員服務這么周到,貨車司機心服口服地接受了卸貨處理。
滴水不漏、從容自如的執法過程,顯示了這一幕并非執法人員這一天“演”給記者看的,完全是常規性的習慣使然。按說,“超限”與“治超”本是一對不可調和的矛盾,但凡事怕用心,功夫到了,什么樣的疙瘩解不開?由此可見,“冷面孔”的嚴格執法與“熱心腸”的熱情服務并非是對立的和矛盾的,從根本上還是統一的、相互促進的。作為執法機關,執法是職責,不嚴格執法就是失職、瀆職,從嚴管理、創造公平的法治環境,其本身就是維護人民利益、關愛民生的最佳服務,所以說執法更是服務;而管理與服務并重的文明執法,則能更好地贏得行政相對人的認同與配合,有利于執法機關以后執法工作的順利推進。
在文明法治的新時期,更具合法性、合理性、科學性、藝術性、服務性與效能性的和諧執法關系正在形成。每一個執法人員、每一個執法部門都應牢固樹立“執法為了人民、執法依靠人民”的思想,放下“冷面孔”,帶上“熱心腸”,變“無情執法”為“有情操作”,以和諧的執法方式實現和諧的執法目的,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應有貢獻。(操儒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