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虧你信息靈通,讓我買家電等一陣子,現在既為我節省了千把元,又沒有影響春節時使用,信息真是金錢呀!”。我的一位農村親戚節后串門時興奮地對我講。我也夸口說:“我既宣傳了黨的惠農政策,又得了你的感謝,太值得了!”樂得他直說:“是、是、是”。
2008年12月1日起,“家電下鄉”實施范圍將擴大到14個省市區,并從2009年2月1日起在全國全面推廣,各地實施時間統一暫定四年。據測算,連續四年在全國農村對彩電、冰箱、洗衣機、手機四類農民需求量大的產品實施“家電下鄉”,可實現家電下鄉產品銷售五億臺左右,累計可拉動消費一萬億元。
在擴大內需成為刺激經濟的一大引擎后,農村這塊有待挖掘的消費寶地被寄予了厚望。實事求是地說,農村的消費潛力確實誘人,其一,我國農村有兩億多戶家庭,本身就存在著巨大的消費需求;其二,當前我國農村的消費水平還很低,存在著巨大的提升空間,統計顯示,農村家電普及程度僅相當于城市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的水平。以二零零七年為例,農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戶彩電擁有量約為城鎮的三分之二,洗衣機和手機不超過二分之一,冰箱為四分之一。
綜觀全球經濟發展過于依賴投資和出口這兩駕“馬車”,其弊端已越來越突出,此時加快消費這個“瘸驢”的速度便成為當務之急。在這個大背景下,家電下鄉不但具有帶動消費、擴大內需的使命,還有著扭轉經濟結構的非同尋常意義,表面上看,農民購買家電產品,政府按產品銷售價格的13%給予財政補貼,得到實惠的是農民自己,既能借此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還為拉動內需做出了貢獻,一舉兩得。但要想保證這項惠民措施真正讓農民得到實惠,真正起到帶動消費的作用,可能不是我們想象的那么理所當然。
家電下鄉,首先要企業破除“便宜沒好貨”的經營理念,不能拿著國家的政策這個尚方寶劍,向農民低價傾銷庫存積壓品,甚至是劣質產品;其次,落實到基層后,不能變相為行政攤牌購買,不管三七二十一,貪大求洋,大搞形式主義,撈政績。每戶必須完成購買指標,只會使這項政策走味,吞噬了黨的恩惠。畢竟現在的農村家庭擁有家電的比例已經達到了一定程度。再買一些當擺設,聾子的耳朵,沒必要。
重要的是,家電下鄉后,要讓農民朋友買得起,用得起。家電必然需要消耗電力,若農村的電力供應都得不到保證,那要家電又有何用?若通信信號不能完全覆蓋農村,打個手機還要跑到山頂找信號,這樣的手機要它何用。再說,冰箱是耗電較大的家電,農民不一定舍得整天看著電表轉?
更重要的是售后服務要跟蹤,商家不能只圖斧子拖,不管柴開,買出即可。世界上沒有一勞永逸的事,哪有家電不損毀的,農民在指定的中標商家購買,且一般都在縣城,若有質量等問題,還要帶上家電再跑一兩百公里找售后服務,恐怕我們也不會心安理得吧?因此呼吁中標商家對農民家電服務方面的需求,力求做到有求必應。隨叫隨到,售后服務網點不說一個行政村嗎?起碼要做到一個鄉鎮一個售后服務網點。另外可否延長免費維修年限。
擴大內需的關鍵在農村,沒錯。從這個角度而言,家電下鄉惠農,也沒錯。但要想讓家電下鄉帶動農村消費,恐怕還需要我們各級政府想方設法提高農民收入,加大對農村公共產品的提供力度,健全農村社會保障機制。中央出臺了四萬億元的投資計劃,刺激消費。要激活農村的消費市場,就必須在四萬億中向農村作出傾斜,一方面讓農民在這些公共產品的投資中找到就業機會,增加收入;另一方面讓農民在消費時增加安全感,當他們不再擔心孩子上學、看病、養老等問題時,消費能力自然而然就上來了。
此項工作落實好了,既可以為穩定中國經濟做貢獻,又叫農民朋友得實惠。更重要的是為此次世界金融危機減輕了壓力。樹立了中國責任政府的形象(吳承志 陳君 周春華 王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