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照行
《招投標法》實施以來,各地在建筑和有關工程領域逐步推行了招投標活動,有效地把招投標工作推向了一個新的層面。但是,由于這項工作尚處于起步階段,在對招投標的認識、范圍、保障措施及部門配合、執行法規上都還存在著不到位的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勢必為腐敗的滋生提供溫床,因此,招標采購領域必須進一步完善制度,強化程序,規范運作,依法管理,堵住滋生腐敗的源頭。
一、加大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營造招投標的良好氛圍。要通過多種形式、多種途徑來大力宣傳《招投標法》,讓更多的項目單位認識到依法開展招投標活動的重要性,在社會上形成招標采購單位依法組織、相關市場主體踴躍參與、社會各界密切關注、職能部門全程監控的招投標活動新格局。
二、加強對招投標活動的領導,形成綜合監督管理。切實建立起重大問題由監管委員會集體決策、管理辦公室綜合協調、職能部門依法監督的管理體系,既強調綜合監管又體現部門職責,形成互相配合、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不給任何規避招投標的行為留下可趁之機。
三、明確規定招投標的范圍,提高招投標活動的覆蓋率。根據《招投標法》和相關管理辦法,因地制宜地制定強化招投標綜合監管的實施細則,對招標采購的項目、標準、招投標組織形式和方式、操作程序和違規處理措施等做出條理清楚、責任明確、操作性強的規定。
四、加快完善各項保障體系,為招投標活動提供健康有序的服務。一是要加強硬件建設,完善開標評標、監視監控、案卷管理等設施;二是加快軟件建設,搞好人員培訓,整合各類人才資源,建立業務覆蓋面廣、專業水平高、管理規范的專家評委庫,確保各類項目都由相應的專家評;三是健全紀律約束機制,完善違紀查處辦法,杜絕隨意性和非組織行為。
五、強化招投標活動中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建立招標采購活動的社會監督舉報機制和違規查處制度,鼓勵社會方方面面舉報違紀違規者,運用法律、經濟、黨紀政紀等手段,下重手查處各種規避招投標和招標采購活動中的違法亂紀行為,從源頭上防治在招標采購領域產生腐敗問題。(作者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