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 東
當前,我國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進入一個新階段,農村各項工作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中,如何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農村基層人大工作,努力體現農村人大代表服務新農村建設,是一個全新的課題。筆者通過潘口鄉引領人大代表服務群眾、促進新農村建設活動,認為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過程中,應著重從以下四個方面組織人大代表開展活動,體現農村人大代表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作用。
一、建設一支努力履行職責的為民服務隊伍。
“人民代表人民選,選好代表為人民”是具體的而不是抽象的。農村人大代表的根本任務就是為民代言、多提意見建議,為農民群眾排難解憂、辦實事、服好務。建設一支懂技術、善經營、作風正、使命感強的人大代表隊伍,是服務農村經濟建設、促農增收的關鍵。新農村建設中,我們應針對農民群眾對政策法規、種養實用技術、農產品銷售及致富信息等方面的迫切需要,以農村人大代表為主體,抽調農技服務人員、鄉村干部、致富能手等組成政策法規、實用技術、致富信息等督導、服務組,深入各村組開展“送信息、送技術、送政策”等活動,切實幫助農民解決增收難、行路難、用電難、飲水難等問題,真正讓人大代表成為履行職責、服務農民得實惠的踐行者。
二、積極創造環境,構筑人大代表為民服務的平臺。
充分發揮農村縣鄉人大代表的參政議政、代言建言作用,讓他們成為群眾致富的典范,離不開必要的平臺和載體。要想解決農村縣、鄉人大代表只是在人代會上舉舉手、表表決,平時無所事事的現狀,必須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管理方法,搭建功能相對完善、運轉比較高效的便民服務平臺。再依托這個平臺,每季度必須堅持組織縣、鄉人大代表開展一次活動,進行一次視察,抽出3—5天的時間,深入各所在的村組,認真走訪群眾,聽取、收集意見、建議,及時反饋給上級人大機關,反映群眾心聲,為群眾辦事提供方便,幫助群眾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同時,在各類實用技術培訓上,應優先培訓農村的縣、鄉人大代表,把他們培養成“兩棲”能人,發揮引領示范作用,在參政議政上能代言建策;在精神文明建設上,能組織村民開展文體活動,豐富村民文化生活;在服務上能送政策法規、實用技術培訓、發布農產品銷售信息,從而拓寬縣、鄉人大代表助農致富的渠道。
三、完善機制,形成為民服務的制度。
保持縣、鄉人大代表服務新農村建設的示范作用,貴在形成長效機制。要把為民服務做到經常化、規范化,必須有一套制度作為保證。應針對農村實際,逐步建立形成縣、鄉人大代表議事、辦事、便民服務、農業技術服務、信息服務、政策法律法規服務等制度。按照制度規定,縣、鄉人大代表每月要組織村民或村民代表召開一次聯席會或者代表會,討論決定村里的重大事項,并向群眾公開,接受群眾監督;設立農技咨詢服務點,組建種養專業協會,綜合服務合作社等各類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為農民提供種養技術指導、新技術應用推廣等服務;廣泛收集實用技術、致富項目、產品銷售、勞務輸出等信息,為農民增收致富當參謀;定期開展政策、法律法規宣講,引導農民群眾樹立遵紀守法意識,構建和諧社會。
四、探索為民服務的工作考核機制。
人大代表服務人民、服務新農村建設,不能僅停留在口頭上,而是要實實在在體現在為民服務的實效中。這就要求我們各級人大組織在探索工作新思路中,建立起一套檢查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的工作評價和激勵機制,更好地調動農村縣、鄉人大代表服務群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過去,農村縣、鄉人大代表的主要任務是開會、收集意見建議、參與視察活動,為評議別人打分。現在,我們應該把農村縣、鄉人大代表服務群眾、履行職責也納入任期和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內容,量化分解各項目標任務,定期檢查政策、法律法規宣傳、推廣新技術、指導培訓實用技術、提供信息和致富項目、參政議政、收聽群眾意見建議等方面的情況,再定期組織群眾、黨員對農村縣、鄉人大代表的服務質量進行測評,并將結果作為獎懲履行職責的重要依據。 (作者系竹山縣潘口鄉黨委副書記、鄉人大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