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宗國
民政是為民之政,民政為民是民政工作的本質特征和基本要求。因此,民政部門要自覺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觀念,更好地為人民群眾服務,為最需要幫助的困難群眾服務,為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服務,從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出發,切實履行解決民主、維護民利、落實民權的基本職責。
一、從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問題出發,切實解決民生
我們黨歷來重視做人民群眾工作。從“為人民服務”到“群眾滿意不滿意”到“深懷愛民之心”,都體現著黨對人民群眾的關愛之情,具體到民政部門和民政工作者來說,就是要做到“思民之所想、憂民之所愁、急民之所難、辦民之所需”,把關注和解決民生問題作為促進社會公平、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切入點。解決民生,就是解決人民的生活困難。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形勢下,民政部門要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特別是要為困難群眾服務,幫助他們解決生活困難,傳遞黨和政府對弱勢群眾的關心和愛護,讓他們感受到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
著眼于促進社會公平,建立完善社會救助體系,服務城鄉困難群眾。生老病死、婚喪嫁娶、上學就業、住房行路等都是關系到群眾生活的民生大計,以人為本,關注民生,是科學發展觀的鮮明特征,更是民政工作的根本任務。要健全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為主體,社會互助為輔助,專項救助相配套,優惠政策為補充,自然災害緊急救援,五保供養相銜接,運作規范的城鄉一體的社會救助體系,保障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使民政部門真正成為人民群眾的貼心人和權益的代言人、維護人。通過在全社會實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起社會保障體系最后一道“安全網”,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使困難群眾能享受到改革發展帶來的成果。通過開展大病救助、慈善助學、住房補貼、司法援助等專項社會救助,對長期患病困難家庭、子女上學困難家庭、低保邊緣群體、農村困難群眾等給予醫療、教育、住房、司法等救助和援助,形成多層次的社會救助網絡,努力為每一個社會成員的生存和發展提供基本保障,從而緩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穩定。通過加強敬老院建設,提高養老社會化水平,逐步改善老年人特別是孤寡老人的居住環境和生活條件,真正使他們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樂。通過加大救助站建設,對流浪乞討人員特別是未成年人開展主動救助服務,切實保護流浪人員的權利。通過加強殘兒康復中心建設,規范和完善孤殘兒童康復訓練工作,為他們的健康成長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從人民群眾最直接的問題出發,切實落實民權
民政部門承擔著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基層政權建設的重要職責,是“人民群眾的組織部”。要立足于滿足群眾工作和生活的需要,立足于不斷增強服務功能和提高服務水平的需要,切實履行落實民權的基本職責。
全面提高和諧社區建設水平,為居民安居樂業提供保證。社區是城市的細胞,是居民重要的活動區域,是城市綜合管理的平臺。和諧的社區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隨著政治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政府職能不斷下移,社區在服務群眾、維護群眾利益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通過開展社區居委會換屆直選工作,提高社區居民自治水平。通過引導社區承擔起城市管理、社會服務和群眾工作的平臺作用,將城市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環境優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區。通過社區管理體制改革,合理整合和利用社區資源引導、協調、解決好衛生、科技、勞動、教育、法律等服務進社區問題。通過發揮社區建設示范單位的典型引路作用,實現社區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通過培養和樹立具有鮮明特色的“平安社區”、“和諧社區”等社區品牌,大力發展社區服務業,最大限度地滿足社區居民的生活文化需要。
進一步提高村民自治水平,維護群眾的自治權利。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的“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總體目標,為做好新形勢下的農村工作指明了方向。民政部門要通過進一步完善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村民議事和村務公開等基本制度,規范村級事務的重大決策、管理和監督,維護好人民群眾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通過推進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的落實,使民主政治建設的基礎不斷加以強化,村民自治水平水斷提高。通過進一步推動依法治村工作的開展,增強廣大群眾的民主意識、法制意識和全局意識,實現人民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激發廣大群眾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積極性,促進農村的穩定和發展。
三、從人民群眾最現實的問題出發,切實維護民利
讓人民群眾滿意是民政工作的最高要求。維護民利,就是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民政部門要以對黨和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最大限度地維護和發展社會特殊群體的利益,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推動社會進步。通過落實優待撫恤政策,保障復退傷殘軍人以及其他優撫對象的合法權益,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轉業干部、隨軍家屬安置、子女入學、入托等工作,維護軍隊和軍屬的合法權益,鞏固軍民魚水關系。通過探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新路子,為退役士兵提供政策咨詢、信息交流、安置推薦、檔案管理、技能培訓等系列化服務,為他們實現就業、創業搭臺鋪路,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通過發展慈善事業,構建民間救助平臺,切實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弘揚中華民族樂善好施的傳統美德,營造團結友愛、和諧相處和互濟互助的人際關系。通過做好應對農村各類自然災害和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案,確保受災群眾得到及時的救助和救濟,使每一個社會成員真正享受到災有所救、貧有所濟、弱有所扶、困有所幫、殘有所助、老有所養。通過引導、培育和發展民間組織,使它們成為維護群眾利益、協調經濟發展的調節劑,成為建設和諧社區和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生力軍。 (作者系縣民政局黨組書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