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仕福
執行力的核心內容主要是指把思路、戰略、決策、規劃與部署等付諸實施的能力。具體到基層公務員執行力,即是指工作在縣、鄉機關的公務員在執行黨委政府的工作計劃、決定和履行職務職責時顯示出來的能力。
群眾對提高基層公務員執行力寄予了很大的期望,迫切希望基層公務員能夠積極執行、堅決執行、創新執行和高效執行。所謂“積極執行”,就是及時研究上級決策精神,迅速拿出貫徹措施,果斷采取落實行動。“堅決執行”,就是克服困難,排除阻力,不折不扣地將上級的指示精神落到實處。“創新執行”,就是根據實際情況,樹立新觀念,通過新途徑,采取新辦法,創造性地將上級決策精神貫徹落實到位。“高效執行”,就是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低的執行成本,來取得最好的落實效果。而要實現這樣的目標,對于基層公務員提高執行力來說,是一項長期、復雜而艱巨的系統工程。其方法與途徑當然有許多,且因人而異,因時而別,因地制宜。概括起來,主要有:
培育先進的執行理念。理念是行動的前提、基礎與核心。提高執行力,必須首先培育先進的執行理念,用先進的執行理念來武裝廣大基層公務員的頭腦,使之成為他們自覺的意識和動力的源泉。為此,要站在鞏固基層政權的高度,圍繞促進基層和諧發展的目標,從解決人的思想觀念和認識水平入手,將培養基層公務員的公仆意識和實踐能力作為提高執行力的關鍵,堅持把解決思想問題同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加強以理想信念教育為核心,以職業道德建設為基礎,以調動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為重點,來教育和促使廣大基層公務員干一行、愛一行、鉆一行、精一行。要著力培育和確立他們始終堅持“發展是第一要務,效益是發展之本”的發展理念、“群眾利益無小事,為民謀利不索求”的服務理念、“工作不等不靠,落實精益求精”的效率理念和“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的危機理念,積極倡導一種奉獻意識和敬業精神,增強工作責任心和使命感,為提高基層公務員執行力、促進基層政權和諧發展提供堅強的思想保證。
提升他們的能力素質。要提高基層公務員的執行力,應當重點提升他們自身的素質和業務能力。一是履行職責的素質和能力。必須加強市場經濟、科學技術、法律法規、公共管理等相關知識的學習,苦練崗位專業技能,克服“本領恐慌”,力爭成為本崗位、本行業的行家里手。二是依法行政的素質和能力。自覺增強法制意識,養成正確運用憲法和法律法規的習慣,按照法定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履行公務,從法律和制度上保證黨和政府各項決策的貫徹實施。三是服務群眾的素質和能力。善做群眾貼心人,樂當人民勤務員,著力提高協調關系、化解矛盾、維護群眾利益等能力,真正傾全身之力,急群眾之所慮,謀群眾之所求,解群眾之所難。四是工作創新的素質和能力。順應形勢要求,轉變思想理念,突破陳規陋習,因時因地制宜,以改革姿態、用創新精神,來研究新情況、探索新路子、解決新問題。五是整體協作的素質和能力。樹立大局觀念和整體意識,相互之間加強溝通,協調配合,團結一致,齊心協力,共同推動工作的順利執行。
創設高效的運行機制。建立健全一套高效的工作運行管理機制,是提高基層公務員執行力的必要手段。為此,一要建立健全民主決策機制。決策正確是執行有力的前提和基礎,必須注重決策的民主化、程序化和科學化。同時在進行決策時,注意既廣泛征求基層人民群眾的意見,又充分聽取相關基層公務員的看法,以此來促使基層公務員在對決策充分理解和內心認同的基礎上,積極主動地予以執行。二要建立健全培訓考核機制。把教育培訓作為幫助和促使基層公務員提高執行力的重要手段,通過不斷完善制度,加強考核,增強他們學習的壓力和動力。同時積極為他們提供參加培訓、考察和鍛煉的機會,加強對年輕同志的“傳幫帶”,盡快提高每一位基層公務員的綜合素質和執行能力。三要建立健全激勵競爭機制。完善和實施以選拔、推薦、競爭為主要內容的選人用人機制,以聘任、轉任、交流為主要內容的日常管理機制,以解聘、分流、辭退為主要內容的淘汰退出機制,在制度上形成一種導向,讓基層公務員樹立起競爭意識和憂患意識,進而不斷激發他們提高自己執行力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實行嚴格的監督約束。建立和實施嚴格的監督約束體系,是提高基層公務員執行力的重要保證。必須根據基層工作的特點,堅持按照以工作成敗來論功過的原則,逐步建立起科學的監督管理體系,以此來加強對執行過程的監督和控制。一是認真定崗定責。要繼續深化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規范和合理設置基層機構及其職能,科學界定和細化每個部門及其崗位的職責,再以權責相稱為準繩,建立崗位責任目標管理和責任追究制度,做到以崗定責,責任到人。二是嚴格考核評估。通過優化指標,完善程序,改進手段,來建立科學合理的執行力績效考核評價和獎優罰劣體系,真正做到對每一項“執行”,都有領導與群眾等多方面相結合的考核評估;對每一項“執行”的考核評估,基本上都能做到定性與定量相結合。三是強化檢查督促。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督查督辦機制,并與談心談話、民主生活會、群眾評議、警示告誡等有機地結合起來,緊緊圍繞上級決策和基層中心工作,對基層公務員的執行情況實行重點事項全程督查、緊急事項即時督查、日常事項定期督查,多管齊下,立體約束,促使基層公務員執行力能不斷提高,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執行工作能順利到位。
(作者系竹山縣委組織部副部長、人事局長、編辦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