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網訊(十堰日報)記者 紀楓波 報道: 4月2日,市委辦、市政府辦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森林防滅火工作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嚴格落實森林防滅火責任,全面消除火災隱患,提高防火意識,嚴格火源管控,嚴防森林火災發生。
《通知》指出,3月份以來,我市降水偏少、氣溫偏高,森林火險等級居高不下,全市已發生多起森林火災。清明節將至,群眾上墳祭祀、春游踏青、春耕生產等野外用火大幅增加,森林防滅火工作形勢嚴峻。
各地、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特別是在機構改革期間,要按照“改革不到位,職能不轉移”原則落實森林防滅火責任。要實行領導分片包干,周密部署安排,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責任單位全力抓,有關單位配合抓,把森林防滅火責任落實到人、落實到戶、落實到地塊、落實到山頭,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護、火有人撲。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立即組織開展森林火災隱患排查整改工作,深入重點地區和火災易發、多發部位,開展拉網式大排查。重點檢查自然保護區、森林風景旅游區、森林公園、林場等涉林重點區域及墓地等祭祀場所火災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限期整改,及時復查,確保各項防火措施落實。要通過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等媒介加強宣傳,廣泛動員鄉鎮、村組干部和生態護林員挨家挨戶走訪宣傳,讓群眾知曉野外用火知識。要深入開展移風易俗宣傳,提倡綠色祭掃、低碳祭掃、鮮花綠植等文明祭祀方式,摒棄不良用火習俗。
《通知》強調,要嚴格執行“野外用火十不準”制度,在入山口和林區重點部位設立檢查站,登記進山人員和車輛,收繳并代存火種、香燭、野炊用具,嚴禁將火種帶入山林。要動員所有護林人員巡山護林,對重點部位和重點地區重點防范、專人看守。在清理焚燒感染松材線蟲病疫木過程中,也要注意用火安全,不留火災隱患。要加強應急值守,健全聯動機制,完善指揮體系,及時修訂清明節期間森林火災專項預案,確保早發現早處置。要落實撲火的組織指揮、人員調配、機具設備、通信聯絡和后勤保障工作,保持臨戰狀態。一旦出現火情,各級領導要靠前指揮,科學組織撲救。要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準確報告火情。
《通知》強調,要加大森林火災案件查處力度,在積極撲救火災的同時,嚴肅查處森林火災案件,依法懲處森林火災肇事行為。對影響惡劣、損失巨大的典型案件,要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形式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對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公職人員,依紀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通知》指出,3月份以來,我市降水偏少、氣溫偏高,森林火險等級居高不下,全市已發生多起森林火災。清明節將至,群眾上墳祭祀、春游踏青、春耕生產等野外用火大幅增加,森林防滅火工作形勢嚴峻。
各地、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特別是在機構改革期間,要按照“改革不到位,職能不轉移”原則落實森林防滅火責任。要實行領導分片包干,周密部署安排,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責任單位全力抓,有關單位配合抓,把森林防滅火責任落實到人、落實到戶、落實到地塊、落實到山頭,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護、火有人撲。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立即組織開展森林火災隱患排查整改工作,深入重點地區和火災易發、多發部位,開展拉網式大排查。重點檢查自然保護區、森林風景旅游區、森林公園、林場等涉林重點區域及墓地等祭祀場所火災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限期整改,及時復查,確保各項防火措施落實。要通過廣播、電視、手機短信等媒介加強宣傳,廣泛動員鄉鎮、村組干部和生態護林員挨家挨戶走訪宣傳,讓群眾知曉野外用火知識。要深入開展移風易俗宣傳,提倡綠色祭掃、低碳祭掃、鮮花綠植等文明祭祀方式,摒棄不良用火習俗。
《通知》強調,要嚴格執行“野外用火十不準”制度,在入山口和林區重點部位設立檢查站,登記進山人員和車輛,收繳并代存火種、香燭、野炊用具,嚴禁將火種帶入山林。要動員所有護林人員巡山護林,對重點部位和重點地區重點防范、專人看守。在清理焚燒感染松材線蟲病疫木過程中,也要注意用火安全,不留火災隱患。要加強應急值守,健全聯動機制,完善指揮體系,及時修訂清明節期間森林火災專項預案,確保早發現早處置。要落實撲火的組織指揮、人員調配、機具設備、通信聯絡和后勤保障工作,保持臨戰狀態。一旦出現火情,各級領導要靠前指揮,科學組織撲救。要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準確報告火情。
《通知》強調,要加大森林火災案件查處力度,在積極撲救火災的同時,嚴肅查處森林火災案件,依法懲處森林火災肇事行為。對影響惡劣、損失巨大的典型案件,要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形式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對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公職人員,依紀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