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網站擅自將其著作上傳牟利,作家劉心武以侵犯其著作權為由,將五車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告到法院,并索賠三萬元。海淀法院現已受理此案。
劉心武稱,他系《如意(第3版)》、《劉心武海外游記》二書的作者,對該作品享有合法著作權。今年2月,他在被告網站內發現自己的這兩部作品,該網站并未經過他的許可,擅自將其作品上傳網站,供讀者在線閱讀、下載及電子書訂購。
劉心武認為,被告以盈利為目的,非法復制、通過網絡傳播、銷售其作品的行為,屬嚴重侵犯他的著作權,給他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同時,他為調查、追究被告的侵權行為,還支付了一定數額的律師費、公證費。
劉心武請求法院判令五車信息技術公司停止侵權,從其網站上刪除上述作品,并賠償他的經濟損失26320元及維權費用3200元。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劉心武稱,他系《如意(第3版)》、《劉心武海外游記》二書的作者,對該作品享有合法著作權。今年2月,他在被告網站內發現自己的這兩部作品,該網站并未經過他的許可,擅自將其作品上傳網站,供讀者在線閱讀、下載及電子書訂購。
劉心武認為,被告以盈利為目的,非法復制、通過網絡傳播、銷售其作品的行為,屬嚴重侵犯他的著作權,給他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同時,他為調查、追究被告的侵權行為,還支付了一定數額的律師費、公證費。
劉心武請求法院判令五車信息技術公司停止侵權,從其網站上刪除上述作品,并賠償他的經濟損失26320元及維權費用3200元。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