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土儲告字﹝2013﹞03號
經竹山縣人民政府批準,授竹山縣國土資源局委托,竹山縣國土收購儲備中心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1宗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宗地<?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編號 |
宗地 位置 |
土地 面積 (m2) |
土地用途 |
出讓 年限 (年) |
建筑 密度% |
容積率 |
綠化率% |
起始價(萬) |
保證金 (萬元) |
2013010 |
潘口鄉 懸鼓洲村一組 |
4051.4 |
商服 |
40 |
<20 |
<0.5 |
>30 |
364.8 |
150 |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石油企業法人可報名參加,申請人可單獨申請,也可聯合申請報名。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3年4月27日至5月16日到竹山縣國土收購儲備中心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五、申請人可于2013年4月27日至5月16日到竹山縣國土收購儲備中心提交書面申請。交納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5月16日18時。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中心將于2013年5月16日18時時前確定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地點在竹山縣國土收購儲備中心。掛牌時間是:2013年5月17日9時至2013年5月26日18時,節假日順延。
七、其它需要告知的事項
1、本次掛牌出讓宗地的起始價或成交價單指土地出讓金,不包含相關稅費。
2、掛牌截止時,由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保競得人。
3、未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掛牌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4、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書面《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不按時支付土地出讓價款應承擔違約責任,其競得結果無效,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5、本次掛牌出讓的土地縣政府批準為加油站建設用地,申請人必須持有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和成品油發運人資質,能提供優質的相關配套服務。
八、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竹山縣國土收購儲備中心
聯系電話:4217937 13377823818
聯 系 人:劉太斌 尤艷麗
開戶單位:竹山縣國土收購儲備中心
開 戶 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竹山縣支行
賬 號:20342032300100000071931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13年4月27日至5月16日到竹山縣國土收購儲備中心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五、申請人可于2013年4月27日至5月16日到竹山縣國土收購儲備中心提交書面申請。交納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5月16日18時。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中心將于2013年5月16日18時時前確定競買資格。
六、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地點在竹山縣國土收購儲備中心。掛牌時間是:2013年5月17日9時至2013年5月26日18時,節假日順延。
七、其它需要告知的事項
1、本次掛牌出讓宗地的起始價或成交價單指土地出讓金,不包含相關稅費。
2、掛牌截止時,由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轉入現場競價,通過現場競價確保競得人。
3、未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掛牌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4、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書面《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不按時支付土地出讓價款應承擔違約責任,其競得結果無效,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5、本次掛牌出讓的土地縣政府批準為加油站建設用地,申請人必須持有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和成品油發運人資質,能提供優質的相關配套服務。
八、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竹山縣國土收購儲備中心
聯系電話:4217937 13377823818
聯 系 人:劉太斌 尤艷麗
開戶單位:竹山縣國土收購儲備中心
開 戶 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竹山縣支行
賬 號:20342032300100000071931
竹山縣國土收購儲備中心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