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舜
市民點題:市民陳女士近段時間一直在忙著為自己剛裝修好的新房購置家用電器,她跑了好幾處大型家電市場進行了貨比三家。在選購電熱水器、電冰箱等家電過程中,她聽到了好幾種不同的說法,如“某某品牌的電熱水器可放心使用15年”、“大多數的燃氣熱水器使用年限是6年,這種能用上8年”等等,但這些使用年限在產品宣傳資料上卻不見蹤影。聽到這些口頭承諾的使用年限,她產生了這樣的疑問:家電究竟有沒有使用年限,是不是使用時間再久也能用?
家電產品鮮見使用年限
雖然人們的生活水平有了顯著提高,但“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的節約傳統依然深深扎根在許多消費者的腦子里。當然這種傳統的節約品德無可厚非,但是這樣的消費觀念并不適合套用在家用電器上,因為所有的家電產品都有一個安全使用壽命,
可是,記者在走訪家電市場時發現,幾乎所有品牌的家電產品在產品說明書或宣傳畫冊上都沒有注明“使用年限”,問及銷售人員則說法不一。其中,在某國內知名品牌的熱水器銷售點,導購小姐在向記者介紹一款以鎳金鈍化不銹鋼做成內膽的電熱水器時說,此種內膽具有超強耐壓防腐,可放心使用25年左右。可是,記者在該品牌熱水器的產品說明冊子和相應的宣傳廣告上并沒有找到有關“使用年限”的內容,只看到了“高效、長壽”等字樣。隨后,記者在某國內品牌的彩電銷售點向導購小姐了解該產品的使用年限時,卻被告知“大概10多年左右吧”,而產品介紹上也同樣只字未提“使用年限”。隨后,記者在走訪其他品牌的家電銷售區時也都聽到了“用上6至8年沒問題”、“放心用上15至25年”等“口頭承諾”,但均沒有找到相關的文字說明。
家電超期“服役”不安全
那么,我國目前有沒有針對各種家電的使用年限制定具體的標準呢?又有無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生產廠家必須在產品上標注明確的安全使用期呢?家電超期“服役”會帶來什么樣的影響?
記者咨詢得知,一直以來,我國沒有發布關于家電產品使用年限的明確規定,也沒有相關法律法規硬性要求生產企業要在產品上注明使用年限。但是,任何產品都有其相應的使用期限,超過期限使用很有可能會對使用者帶來不良影響。家電產品過度地延長其使用期限會出現元器件老化,從而導致家電性能下降,甚至會出現安全隱患。
而實際上,家電過了安全使用年限就該“退休”。因為產品老化會出現種種毛病:一是絕緣體老化,產生漏電,導致電磁污染;二是元器件技術指標嚴重下降,導致有害物質泄漏,耗電量增加。由于消費者對過期家電的危害麻痹大意而造成的事故時有發生。如電視機超過使用壽命后,易出現圖像不清晰等狀況,許多人用“拍拍打打”的方法解決,這可能會引起電視機的玻殼爆炸。另外,電壓的大范圍變動,接地線的短缺,頻繁地開關電源,在陰雨潮濕天氣或環境中使用,溫度的極度變化或自身跌落、淋水等,都可能引起爆炸和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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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資料顯示,20種家電的參考使用年限為:彩色電視機8至10年,電熨斗9年,黑白電視機10至12年,空調10年,電子鐘8年,電暖爐18年,電熱毯8年,電飯煲10年,電冰箱13至16年,錄像機7年,個人電腦6年,電風扇16年,野外燒烤爐6年,煤氣爐16年,電熱水器12年,洗衣機12年,電話錄音系統5年,電吹風4年,微波爐11年,電動剃須刀4年。
市民點題:市民陳女士近段時間一直在忙著為自己剛裝修好的新房購置家用電器,她跑了好幾處大型家電市場進行了貨比三家。在選購電熱水器、電冰箱等家電過程中,她聽到了好幾種不同的說法,如“某某品牌的電熱水器可放心使用15年”、“大多數的燃氣熱水器使用年限是6年,這種能用上8年”等等,但這些使用年限在產品宣傳資料上卻不見蹤影。聽到這些口頭承諾的使用年限,她產生了這樣的疑問:家電究竟有沒有使用年限,是不是使用時間再久也能用?
家電產品鮮見使用年限
雖然人們的生活水平有了顯著提高,但“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的節約傳統依然深深扎根在許多消費者的腦子里。當然這種傳統的節約品德無可厚非,但是這樣的消費觀念并不適合套用在家用電器上,因為所有的家電產品都有一個安全使用壽命,
可是,記者在走訪家電市場時發現,幾乎所有品牌的家電產品在產品說明書或宣傳畫冊上都沒有注明“使用年限”,問及銷售人員則說法不一。其中,在某國內知名品牌的熱水器銷售點,導購小姐在向記者介紹一款以鎳金鈍化不銹鋼做成內膽的電熱水器時說,此種內膽具有超強耐壓防腐,可放心使用25年左右。可是,記者在該品牌熱水器的產品說明冊子和相應的宣傳廣告上并沒有找到有關“使用年限”的內容,只看到了“高效、長壽”等字樣。隨后,記者在某國內品牌的彩電銷售點向導購小姐了解該產品的使用年限時,卻被告知“大概10多年左右吧”,而產品介紹上也同樣只字未提“使用年限”。隨后,記者在走訪其他品牌的家電銷售區時也都聽到了“用上6至8年沒問題”、“放心用上15至25年”等“口頭承諾”,但均沒有找到相關的文字說明。
家電超期“服役”不安全
那么,我國目前有沒有針對各種家電的使用年限制定具體的標準呢?又有無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生產廠家必須在產品上標注明確的安全使用期呢?家電超期“服役”會帶來什么樣的影響?
記者咨詢得知,一直以來,我國沒有發布關于家電產品使用年限的明確規定,也沒有相關法律法規硬性要求生產企業要在產品上注明使用年限。但是,任何產品都有其相應的使用期限,超過期限使用很有可能會對使用者帶來不良影響。家電產品過度地延長其使用期限會出現元器件老化,從而導致家電性能下降,甚至會出現安全隱患。
而實際上,家電過了安全使用年限就該“退休”。因為產品老化會出現種種毛病:一是絕緣體老化,產生漏電,導致電磁污染;二是元器件技術指標嚴重下降,導致有害物質泄漏,耗電量增加。由于消費者對過期家電的危害麻痹大意而造成的事故時有發生。如電視機超過使用壽命后,易出現圖像不清晰等狀況,許多人用“拍拍打打”的方法解決,這可能會引起電視機的玻殼爆炸。另外,電壓的大范圍變動,接地線的短缺,頻繁地開關電源,在陰雨潮濕天氣或環境中使用,溫度的極度變化或自身跌落、淋水等,都可能引起爆炸和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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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資料顯示,20種家電的參考使用年限為:彩色電視機8至10年,電熨斗9年,黑白電視機10至12年,空調10年,電子鐘8年,電暖爐18年,電熱毯8年,電飯煲10年,電冰箱13至16年,錄像機7年,個人電腦6年,電風扇16年,野外燒烤爐6年,煤氣爐16年,電熱水器12年,洗衣機12年,電話錄音系統5年,電吹風4年,微波爐11年,電動剃須刀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