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本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檢務輔助人員(協警)。參照《十堰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 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錄用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檔案管理員和文印操作員招聘條件(各1名):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女性,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品行良好,遵紀守法。
3、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齡在28周歲以下(公歷1985年3月1日后出生)。
5、具備計算機專業知識和技能,并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符合上述基本條件,檔案管理專業或者具備文體特長者優先。
三、檢務輔助人員(協警)招聘條件(3名):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性別不限,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品行良好,遵紀守法。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齡在28周歲以下(公歷1985年3月1日后出生)。
5、會使用電腦進行文字處理工作,能夠承擔有關文秘工作,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
符合上述基本條件,具備文體特長、寫作專長、退役軍人或者擁有法律專業學歷者優先。
四、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3年4月1日8:00時—2013年4月7日17:30時
2、報名地點:竹山縣人民檢察院政治處(竹山縣城關鎮北大街8號,檢察院辦公樓四樓)
3、報名方式:報名者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張,到指定地點報名,并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費免收。擬招聘人數與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比例應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若比例不足1:3,則減少招聘計劃數。
報考人員對報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資格審查:
2013年4月 8日由縣人民檢察院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后,于2013年4月10日下午3:00—6:00由報名點頒發《準考證》。
五、組織考試
1、考試內容:按招聘崗位所需條件,主要進行寫作、Word文字處理兩項技能操作考試。
2、考試時間:2013年4月11日上午8 :30時至11:30 時
3、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考試工作由縣檢察院具體組織進行,縣監察局參與監督。
六、體檢、考核
根據考生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體檢由縣監察局、縣人民檢察院統一組織進行,費用考生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合格人員由縣檢察院、縣監察局聯合進行現實表現情況考核。如有體檢、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體檢和考核人選。
七、公示、聘用
擬聘用人選通過今日竹山網、竹山檢察網等媒體進行公示(公告)。公示期滿后,如無異議,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到職手續。
咨詢電話:縣人民檢察院0719-4232302或4231191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 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錄用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檔案管理員和文印操作員招聘條件(各1名):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女性,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品行良好,遵紀守法。
3、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齡在28周歲以下(公歷1985年3月1日后出生)。
5、具備計算機專業知識和技能,并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符合上述基本條件,檔案管理專業或者具備文體特長者優先。
三、檢務輔助人員(協警)招聘條件(3名):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性別不限,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品行良好,遵紀守法。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齡在28周歲以下(公歷1985年3月1日后出生)。
5、會使用電腦進行文字處理工作,能夠承擔有關文秘工作,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
符合上述基本條件,具備文體特長、寫作專長、退役軍人或者擁有法律專業學歷者優先。
四、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3年4月1日8:00時—2013年4月7日17:30時
2、報名地點:竹山縣人民檢察院政治處(竹山縣城關鎮北大街8號,檢察院辦公樓四樓)
3、報名方式:報名者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張,到指定地點報名,并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費免收。擬招聘人數與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比例應達到1:3以上方可開考,若比例不足1:3,則減少招聘計劃數。
報考人員對報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資格審查:
2013年4月 8日由縣人民檢察院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后,于2013年4月10日下午3:00—6:00由報名點頒發《準考證》。
五、組織考試
1、考試內容:按招聘崗位所需條件,主要進行寫作、Word文字處理兩項技能操作考試。
2、考試時間:2013年4月11日上午8 :30時至11:30 時
3、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考試工作由縣檢察院具體組織進行,縣監察局參與監督。
六、體檢、考核
根據考生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體檢由縣監察局、縣人民檢察院統一組織進行,費用考生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合格人員由縣檢察院、縣監察局聯合進行現實表現情況考核。如有體檢、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體檢和考核人選。
七、公示、聘用
擬聘用人選通過今日竹山網、竹山檢察網等媒體進行公示(公告)。公示期滿后,如無異議,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到職手續。
咨詢電話:縣人民檢察院0719-4232302或4231191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