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城鎮居民醫保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廣大城鎮居民:
現將補核補繳2013年度居民醫保及申報2012年大病醫療保險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及時辦理。
一、關于漏報補核補繳居民醫療保險問題:根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竹山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的通知)(竹政辦發<2008>102號),每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申報下一年度的居民醫療保險,但因各種原因,部分居民未在此時間內辦理2013年的申報登記、核定繳費手續,導致不能享受相應的醫保待遇。鑒于此,為確保廣大城鎮居民都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障,經多次請示,決定集中一個月的時間(2013年3月11日至4月11日)進行補辦,請攜帶相關資料及時辦理,愈期不再辦理。
二、居民醫保大病醫療保險核銷問題: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全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十政辦發<2012>96號)文精神,我縣從2012年起已正式啟動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并已下發通知和上網公示,截止日前仍有部分患者未申報核銷,請按下列要求及時辦理申報核銷手續:
1、享受對象:參加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且2012年度住院累計費用超過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封頂線(6萬元)以上的患者。
2、需提供的資料:本人住院出院小結、病情證明書、住院發票、住院費用清單、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封頂線內核銷憑證、身份證復印件、居民醫療保險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發票(屬低保對象的提供低保證)。
三、辦理地點:竹山縣醫保中心服務大廳(北大街人社局大院內)
請城鎮居民相互轉告
竹山縣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二0一三年三月六日
廣大城鎮居民:
現將補核補繳2013年度居民醫保及申報2012年大病醫療保險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及時辦理。
一、關于漏報補核補繳居民醫療保險問題:根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竹山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的通知)(竹政辦發<2008>102號),每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申報下一年度的居民醫療保險,但因各種原因,部分居民未在此時間內辦理2013年的申報登記、核定繳費手續,導致不能享受相應的醫保待遇。鑒于此,為確保廣大城鎮居民都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障,經多次請示,決定集中一個月的時間(2013年3月11日至4月11日)進行補辦,請攜帶相關資料及時辦理,愈期不再辦理。
二、居民醫保大病醫療保險核銷問題: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全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十政辦發<2012>96號)文精神,我縣從2012年起已正式啟動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并已下發通知和上網公示,截止日前仍有部分患者未申報核銷,請按下列要求及時辦理申報核銷手續:
1、享受對象:參加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且2012年度住院累計費用超過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封頂線(6萬元)以上的患者。
2、需提供的資料:本人住院出院小結、病情證明書、住院發票、住院費用清單、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封頂線內核銷憑證、身份證復印件、居民醫療保險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發票(屬低保對象的提供低保證)。
三、辦理地點:竹山縣醫保中心服務大廳(北大街人社局大院內)
請城鎮居民相互轉告
竹山縣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二0一三年三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