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連日來“心力交瘁”的瓊瑤再度發出聲明,稱《宮鎖連城》涉嫌抄襲《梅花烙》一事正式將于正告上法庭,并要求湖南衛視以及優酷網等播出平臺停播該劇。不過新京報記者聯系瓊瑤的代理律師,他表示由于瓊瑤是臺灣人,辦理相關認證手續需要一個月左右,屆時才會得知法院是否立案。截至昨日截稿,于正方面并未回應此事。
【現實“時差”】
立案有結果,《宮3》已播完
瓊瑤昨日下午在微博上再次發出聲明,正式控告于正侵權。瓊瑤聲明中表示已決定委托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控告《宮鎖連城》侵權方,訴諸法律維護《梅花烙》的版權權益,并表示自己是迫不得已走上法律途徑,相信法律會給出公正的交代。
昨日,新京報記者聯系到了瓊瑤在大陸的代理律師王軍,他表示案件的進展情況要等五一之后對外公開,由于瓊瑤來自臺灣,故辦理相關認證手續需要一個月左右,屆時才會得知法院是否立案。《宮3》即將收官,待到立案結果出來,首輪已經播完。對此,王軍表示并不會因為劇播完就影響瓊瑤的維權行為。
瓊瑤此前在公開信中曾希望湖南衛視能夠停播《宮鎖連城》,但此項要求未予采納,相反,在一系列討論的推動下,該劇的收視持續上漲,全國網收視排名第一,領先于浙江衛視《步步驚情》等同檔熱播劇。而湖南衛視工作人員則告訴記者,目前并未收到任何停播通知。因此,瓊瑤在此次的聲明中特別敬告正在或有意計劃播出《宮3》的播出單位,“尊重智慧財產權,停止侵權劇集的播出安排,否則,律師將啟動相應的訴訟追責程序”。
【第三方觀點】
借鑒不違法,抄襲難界定
昨日記者連線漢卓律師事務所律師朱立新,以第三方視角,從《著作權法》解釋瓊瑤起訴于正可能遇到哪些問題。“首先法院并未正式立案,就算立案了在界定抄襲上也存在難點”。按照《著作權法》相關規定,認定一部作品侵權要從“接觸”加“實質上相同或近似”這兩個角度同時考慮。朱立新指出,從法律角度來說,只要一個影視劇公開發行了,就可以推定侵權方理應知道,瓊瑤并不用擔心這一點立不住腳,然而,判斷“近似”的標準卻很難劃定。
《著作權法》不反對借鑒,但借鑒的只能是思想,不能借鑒表達。朱立新認為,如果瓊瑤提起訴訟,她最難舉證的就是區分于正作品中的“表達”和“思想”,人物結構、事件走向等都屬于思想而不屬于表達。因此,如果僅僅只存在這些方面的近似無法構成侵權。他舉例,作品在同一段三角戀中,甲愛乙、乙愛丙,這屬于結構,屬于“思想”;但是甲如何愛乙,怎么因為乙愛丙而吃醋,摔盤子砸東西,而且這種生氣的方法是相同的,那這就屬于具體的情節“表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