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13時28分,下著大雨,三輛警車呼嘯著停在官渡鎮桃園村幾間民房后邊的公路上,4名刑警跳下車,沖進民房。“不許動,明道恒你被捕了”。正在床上睡覺的犯罪嫌疑人明道恒還沒反應過來,一幅錚亮的手銬就戴上了他的雙手。
29歲的明道恒今年8月買了一輛三輪車,在沒辦理任何證件的情況下,指使其弟弟出車。9月1日,明道恒和弟弟駕車行駛在松樹嶺路段,正遇上在這里執行任務的縣交警大隊幾名交警,其三輪車當場被扣押。當交警要將其三輪車開走時,他突然沖上來將一名姓邵的交警抱住,并一口咬在邵的胳膊上達3分鐘之久,將邵咬成輕傷。經縣檢察院批準,以妨礙公務罪執行逮捕。(秋石)
抓捕帶走。
押上警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