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5年全市法院院長工作會議上,竹山縣人民法院被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授予2004年度全市模范法院榮譽稱號。 2004年,竹山縣人民法院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縣委的中心工作,把維護司法公正,服務生態水電建設作為法院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認真開展了創建“學習型、服務型、團結型、模范型、廉潔型”法院等系列創建活動,忠實地履行了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審判職責,各項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為全縣社會穩定,為營造良好地縣域經濟發展環境作出了應有的貢獻,受到了縣委、縣政府和全縣人民群眾的充分肯定,在2004年度工作綜合考評中得分198.6分,名列全市法院榜首。(王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