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啟動
近日,從縣人事局、衛生局獲悉,我縣將在全縣范圍內公開招聘39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人員,正式啟動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前期準備工作。該制度實施后全縣17個鄉鎮所有參加合作醫療的生病住院農民,醫療費超過規定個人起付線的皆可按比例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補償報銷。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有別于以往我縣部分鄉鎮、村組籌資推行的合作醫療?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與,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住院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全縣范圍內的所有農村居民均可以戶為單位參加,按照“村可漏戶,戶不漏人”的要求,合作醫療基金的籌集標準為每人每年45元(其中個人只需繳納10元,其余35元由中央、省、縣財政給予補助),主要用于參加新型合作醫療病人的住院醫療費、門診醫療費、健康體檢等費用支出。農民因病住院憑《竹山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只需交付起付金和掛號費,其住院期間的藥費、床位費、手術費、處置費、輸液、輸血、輸氧等費用均可按標準獲得報銷,每個人在1年內累計可獲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支付住院醫療費最高限額達1萬多元,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在全縣范圍內各合作醫療定點機構通用,經許可在外地治療的特殊病例持相關手續回縣同樣可獲得規定比例的核銷補償。
為把這項政府為廣大農民辦的一件大事、好事真正辦好辦實,縣政府專門出臺了《竹山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施方案》,并將在各鄉鎮設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目前,《方案》已上報省衛生廳?若一切工作順利?全縣近40萬農民可望從2006年1月1日起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惠民待遇。
(陳興云 權選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