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鞏固拓展竹山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打造更加優質的營商環境,塑造“熱愛竹山、人人都是竹山形象”的良好氛圍,現結合部門職能職責,制定本公約,請大家遵照執行。
一、規范市場價格行為
1.履行主體責任。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湖北省價格條例》《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配合政府部門做好保供穩價工作,維護良好市場價格秩序。
2.合理制定價格。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用好自主定價權,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
3.嚴格明碼標價。根據行業和區域特點,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或服務名稱、計價單位、價格或收費標準,做到標識內容真實、準確。商品和服務價格發生變動時,及時調整標價簽、價目表和公示牌。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時,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4.規范價格行為。不得強制服務并收費或多收費少服務、只收費不服務;開展促銷活動時,應當全面真實準確,清晰醒目標明活動信息,不得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不得違規開展有獎銷售;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方式誤導相關經營者和消費者;不得將自主制定的價格謊稱為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嚴禁借節日之機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以及散布漲價謠言等來謀取非法利益。
5.嚴禁價格欺詐。不得對商品或服務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等做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不得擅自使用有一定影響的標識、企業名稱、網站名稱和網頁,實施商業混淆行為,誤導消費者。
二、規范市場計量行為
1.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等計量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2.配備和使用符合所銷售商品貿易要求的計量器具,并定期檢定。不使用未經檢定或檢定不合格以及檢定鉛封、標識等破損的計量器具。
3.加強對計量器具和商品計量的管理,保證不出現商品計量短缺行為。
三、規范廣告發布行為
1.廣告內容真實、合法,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不欺騙、誤導消費者和社會公眾。
2.廣告所使用的文字、漢語拼音、計量單位、標志符號、稱謂等應符合國家規定。使用外國文字的,同時標注中文,并按廣告管理部門核準的內容發布。
3.不以“野生”“野味”“江魚”“江鮮”等詞語為噱頭,設計、制作、發布各類商業廣告或進行商業宣傳。
四、規范食品經營行為
1.持合法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含從業人員健康證)和《營業執照》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將證照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公示,不得擅自改變登記核準事項。
2.嚴格落實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上崗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每年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
3.嚴格落實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規范貯存并定期檢查,及時清理變質、臨期、過期食品。
4.經營場所保持整潔衛生,商品分類擺放、整齊有序,不與有毒有害物接觸。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等有毒有害昆蟲及其孽生條件。
5.從事食品銷售的經營主體要堅持做到不銷售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和過期、失效、變質食品,不銷售“三無”和標識不全、偽造產地、偽造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冒用認證標志和名優標志等食品,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不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不違反規定開展食品廣告。
6.從事餐飲服務的經營主體要規范食品制作過程,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不使用過期變質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裝材料。嚴格落實餐飲具清洗消毒及保潔制度,按照規范流程洗消餐飲具并做好記錄,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一律不得供顧客使用。
7.禁止違反法律規定購買、儲存、加工、出售禁食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食品。
8.自覺接受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管理和廣大消費者的監督,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
五、保障產品質量安全
1.嚴格遵守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規定,牢固樹立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意識,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對銷售產品質量負責。
2.依法取得相關產品生產經營資質。
3.建立和保存產品進銷臺賬,保證產品可追溯。
4.加強行業自律,保證產品的標識內容全面、真實可靠;不銷售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不偽造產品產地,不偽造或冒用廠名廠址及質量標志,不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報告,妥善處理。
5.接受消費者的產品質量咨詢,嚴格落實“三包”規定,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投訴和建議,依法履行賠償義務。
6.接受群眾和媒體監督,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進行產品質量監督檢查。
六、積極處理消費者訴求
1.在門店顯著區域或公示牌上對消費者投訴舉報電話進行公示,積極配合縣市場監管局和其他職能部門處理消費者訴求。
2.推行線下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根據商品屬性和實際經營條件,采取一門店一承諾、一企業一承諾等方式,在不影響二次銷售、不產生安全隱患的前提下,承諾實行七日無理由退貨。
3.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湖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鼓勵消費者依法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