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梁警官,要不是你們的幫助,我礙于情面不知道啥時候才能拿到欠款,真是太謝謝你們了……”4月15日,劉某將一面繡有“一心一意為民辦事,依法辦案快速到位”的錦旗送到縣法院執行局,對執行干警表示感謝。
劉某長期在其哥哥劉某新經營的砂場務工,經結算,劉某新應支付勞務費11萬余元。后劉某新亡故,劉某多次向其家屬王某索要勞務費無果,無奈之下向法院起訴。法院經審理后判決王某向劉某支付勞務工資11萬余元。判決生效后,王某遲遲未履行,劉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考慮到親屬關系,劉某礙于身份不愿再與王某接觸,執行干警多次上門與王某溝通。不久前,劉某聽聞王某欲出售其自建住宅,根據這一線索,為防止王某轉移財產,執行干警立即派人查封王某住房。迫于執行威懾,王某再次來到法院,執行干警利用雙方當事人之間的親緣關系,以情動人、以法明理,在不懈努力下,王某當場履行2萬元,劉某看到王某的還款意愿后,與其再次達成和解協議,由王某分月支付剩余案款,最終雙方握手言和。
(盧定龍 梁 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