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4月11日,竹山法院再次亮劍,出動26名執行干警,拘傳失信被執行人。
2022年,韓某受馬某雇請,組織工人為馬某承包的工程做擋土墻,工程完工后,馬某未按照事先約定及時支付勞務工資,韓某無奈之下訴至竹山法院,經判決馬某應支付韓某勞務工資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馬某未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韓某遂申請強制執行。4月11日清晨,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線索,執行干警來到一磚廠,見到了馬某的妻子張某,張某拒不透漏馬某的行蹤。經過查找,執行干警發現了馬某停放在廠內的一輛汽車,準備將車輛扣押。張某慌了神,表示愿意代馬某支付拖欠的勞務工資。最終在干警的監督下,張某將8萬余元案款全部打入申請人指定賬戶。
王某與張某系同村村民,雙方因義務幫工人受害責任糾紛一案,竹山法院于2023年9月4日作出判決,判決王某賠償張某各項損失4萬余元。判決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義務,張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張某在此次事故中,因外傷致“重型顱腦損傷”,經鑒定為十級傷殘,賠償款能否及時到位關系到張某后續治療及康復。執行干警多次傳喚王某到法院履行義務,其態度惡劣并找各種理由推脫。
4月11日清晨,執行干警將王某拘傳至法院,面對耐心勸導,王某仍不為所動,考慮到申請人的困境以及王某有能力而拒不履行,執行干警決定對王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強制措施。
此次行動共拘傳17人,拘留3人,執行到位案款39.38萬元,執行結案11件。
(方 敏 徐潤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