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生態環境“破壞者”,變身環境“修復者”。6月4日,我縣組織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案件當事人增殖放流“補過”,投放魚苗55萬尾到圣水湖償還“生態債”。
活動現場,在縣人民法院、縣檢察院、縣農業農村局、上庸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的監督下,水箱閥門緩緩打開,充滿活力的魚苗被放入水中,成群結隊的魚兒游向遠方,投入大自然的懷抱。
此次增殖放流活動魚苗,由刑事案件當事人交納生態修復費用購買,主要為草魚、鯽魚、武昌魚、白鰱及花鰱等,具有適應性強、成活率高等特點。
增殖放流后,縣法院巡回法庭現場開庭,對鄭某、周某等8人在2022年至2023年期間,在圣水湖黃顙魚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內使用禁用工具捕魚,非法獲利案件進行公開宣判,200余名村民代表參加旁聽。
我縣是南水北調核心水源區,2018年以來積極響應長江流域“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號召,率先推動黃龍灘、圣水湖、龍背灣3個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水域全面禁捕,并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建立長效工作機制、開展水生生物監測、科學規范增殖放流,為鞏固提升禁捕退捕成效,加快恢復水生生物多樣性保護做出了積極貢獻。(曾靜 陳洋 方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