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土地使用未經審批的砂石料場,不僅對主管部門下達的《責令整改違法行為通知書》未與執行,還對正在推進的工程項目施工造成影響。5月13日至14日,竹山縣人民法院采取先予執行措施,對這家砂石料場進行了強制騰退。
今年4月,原告某投資公司以被告某沙石料公司所屬砂石料占用其土地影響項目建設為由,提供足額擔保向法院申請先予執行,請求對涉案砂場予以騰退。
法院受理此案后經審理認為,被告砂石料公司涉案土地使用未經審批,主管部門對其下達了《責令整改違法行為通知書》。原告所建設項目系招商引資項目,已與招商引資企業簽訂合同約定了違約責任,若不騰退涉案砂場將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符合情況緊急情形,遂作出先予執行裁定。
裁定生效后,沙石料公司未主動履行,投資公司向法院申請執行。5月13日至14日,竹山縣法院組織20多名執行干警對這家砂石料場實施先予執行。為保證司法公開透明,此次執行行動還邀請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證處公證員見證執行。在全程監督下,執行現場的物品清點、登記造冊、卸載搬運、交接存放均合法規范有序。 (何 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