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紅
記得小時候,每年除夕夜,父母都會把我們全家召集起來開個家庭會,總結一年來的成績和來年各自的新打算。然后父母在把從銀行特意換來一些1元、5元、10元嶄新鈔票拿出來分發給我們兄弟姐妹們,這也就是過年給我們的壓歲錢。分發的數額是按我們在校學習成績和平時在家干活是否積極而總結得出成績后,再定標準分給。有給5元的、也有給10元的,當然也有得1元錢的壓歲錢。雖然錢少,但意義重大,它不斷能促進我們努力學習,還鼓勵我們勤勞上進。每當我們收到父母獎給我們5元、10元不等的壓歲錢后,那種沾沾自喜的心情真是沒法形容。都會悄悄地用嶄新的小手帕包好,偷偷地藏在只有我們自己知道的地方。我們一年來日思夜盼、努力拼搏才能得到5元或者是10元壓歲錢;但這是一份真正屬于我們能自由支配的零花錢。
直到我們長大成人,成家立業了。只要是在家過年,父母又開始給我們的孩子們分發壓歲錢。也不是從前的5元、10元了,而是上百的分發。筆者認為,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長輩們給壓歲錢的分量也越來越重。其實,過年給孩子們發壓歲錢是過年過程中的一種習俗、一種文化,是長輩對后輩寄托的一份關愛、一份希望。這份關愛和希望要適可而止,不能大大出手。更不能讓他們養成一種壞習慣,沒有任何奉獻和付出,就因過個年孩子們都成了小富翁。也同樣可以用30年前的方式,用10元、5元來表達長輩的意思,只要給孩子們講明道理,相信每個孩子都能體會到長輩們對后輩的真愛。沒有必要上百、上千給孩子們發壓歲錢。這樣會非常容易讓孩子們形成一種盼望過年更盼望壓歲錢的“過年情結”,繼而形成一種奢侈的消費習慣。因為他們不知道掙錢的辛苦,對錢的用途沒有足夠的認識,缺乏理財能力,再加上自制能力差。更多的情況是,孩子拿到了大量的壓歲錢無所適從,不知該怎么花。如果父母工作忙不能給予合理的指導,還有可能會產生負面影響。 (作者單位:潘口鄉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