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3月10日,申請人李某和被執行人劉某雙雙來到縣法院執行局,感謝執行法官為他們化解了積怨十年的人命官司。申請人李某說:“我原本沒抱啥希望的案子,沒想到法院硬是給我執行了!”被執行人劉某說:“法院領導為我們兩家化解了這多年的恩怨,我心里的愧疚總算減輕點了,我真心感謝法院。”
原來,家住麻家渡鎮的李某、劉某兩家系鄰居,原先關系一直很好。1999年7月,劉某16歲的長子與李某8歲的女兒因開玩笑雙方發生撕打,劉某的兒子掐住李某的女兒頸部,致其死亡。案發后劉某的兒子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劉某作為法定代理人被判支付其兒子應賠償李某的各項損失26645元,從此兩家反目成仇。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因劉某家除三間土木結構瓦房外無其它財產可供執行,縣法院依法執行了劉某的兩間房屋,作價5000余元抵償給李某,僅留一間供劉某一家居住,其余款項中止執行。此后,幾次執行均無效果,案件一直懸在那里,當事人雙方的矛盾也逐漸升級。
2008年下半年,在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啟動后,縣法院執行局將該案列為重點清理對象。因劉某家境一直不好,案件仍然不能執行到位,加之李某常年外出打工,也無法做執行和解工作。今年春節后上班不久,執行法官得知李某已從外地回家,及時找到雙方當事人做執行和解工作,李某當時情緒激憤,并揚言如劉某再不賠償,他大兒子在服刑,要讓劉某的小兒子抵命。執行法官一方面穩定李某的情緒,一方面繼續尋求解決辦法。今年3月3日,執行局局長郭聲華親自帶隊到當事人家,并邀請當地村干部一起做工作,在執行法官和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經過5個多小時的說服勸導,最終李某和劉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劉某分三期付清應賠償給李某的款項,第一期10000元在3月10履行到位;李某將劉某原抵付賠償款的兩間土房返還給劉某,同時放棄了劉某應承擔的1萬多元債務利息。至此,這起歷經十年的“人命官司”,終于得到妥善解決。(賀 飛)
原來,家住麻家渡鎮的李某、劉某兩家系鄰居,原先關系一直很好。1999年7月,劉某16歲的長子與李某8歲的女兒因開玩笑雙方發生撕打,劉某的兒子掐住李某的女兒頸部,致其死亡。案發后劉某的兒子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劉某作為法定代理人被判支付其兒子應賠償李某的各項損失26645元,從此兩家反目成仇。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因劉某家除三間土木結構瓦房外無其它財產可供執行,縣法院依法執行了劉某的兩間房屋,作價5000余元抵償給李某,僅留一間供劉某一家居住,其余款項中止執行。此后,幾次執行均無效果,案件一直懸在那里,當事人雙方的矛盾也逐漸升級。
2008年下半年,在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啟動后,縣法院執行局將該案列為重點清理對象。因劉某家境一直不好,案件仍然不能執行到位,加之李某常年外出打工,也無法做執行和解工作。今年春節后上班不久,執行法官得知李某已從外地回家,及時找到雙方當事人做執行和解工作,李某當時情緒激憤,并揚言如劉某再不賠償,他大兒子在服刑,要讓劉某的小兒子抵命。執行法官一方面穩定李某的情緒,一方面繼續尋求解決辦法。今年3月3日,執行局局長郭聲華親自帶隊到當事人家,并邀請當地村干部一起做工作,在執行法官和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經過5個多小時的說服勸導,最終李某和劉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劉某分三期付清應賠償給李某的款項,第一期10000元在3月10履行到位;李某將劉某原抵付賠償款的兩間土房返還給劉某,同時放棄了劉某應承擔的1萬多元債務利息。至此,這起歷經十年的“人命官司”,終于得到妥善解決。(賀 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