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5月中旬,縣醫保中心稽核工作人員根據縣醫院上傳的住院登記明細,例行對該院的住院病人進行稽核和檢查。檢查中,沒有發現掛床治療、冒名頂替和搭車開藥等違規現象,但是一外傷病人引起了稽核人員的注意:朱某,燙傷,部位在臉部和背部,稱自己拿開水瓶時不小心燙傷。
奇怪,誰家的開水瓶放那么高?例行檢查完畢后,稽核人員冒雨對這個外傷人員的受傷情況展開調查。歷經兩天的走訪調查,真實情況清晰的展現在稽核工作人員眼前:朱某系和鄰居斗毆所致。根據我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規定:因違法犯罪和斗毆、酗酒、交通事故、意外傷害、醫療事故等醫保基金不予支付。醫保稽核人員遂在朱某的外傷調查情況表上批上不予支付。(龔太勇 聞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