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近日,縣法院以盜竊爆炸物罪判處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現年46歲的沈某系竹山縣田家壩鎮人。2007年10月30日上午10時許,沈某途經當地一公路施工地,見四周無人,便將施工人員放在路邊石頭上的雷管36發、導火線0.43米盜走,藏在100米外的路外草叢中,后被公安機關查獲。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沈某秘密竊取雷管及導火線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爆炸物罪。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可酌情從輕處罰。故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作出上述判決。(章勝榮 朱玉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