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田家法庭審理了一起涉及損害賠償的離婚案件,原告楊某以補償被告毛某6000元為代價,結束了兩人近三年名存實亡的夫妻生活。
2004年9月,秦古鎮張家溝的楊某與田家壩鎮九華村的毛某經人介紹相識并確立戀愛關系,次年元月走進婚姻的殿堂。之后,雙方便外出打工,可楊某經不住外面花花世界的誘惑,在僅僅與毛某一起生活了近兩個月后便與他人發生了婚外情,并懷有身孕。
今年,楊某起訴與毛某離婚。而毛某也根據楊某與他人同居的事實請求損害賠償并要求楊某退回為婚姻所花的彩禮。最后,經法官調解,楊某同意給付毛某6000元作為對自己過錯的補償。 (王 斌 邵忠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