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動邪念”
12日,記者經多方協調,在縣看守所見到了6·26特大金飾盜竊案犯罪嫌疑人羅顯祥。身為要犯,羅顯祥仍表現得若無其事,和記者對話就像談家常一樣,時不時地向記者要煙抽。自始至終,他一直很在乎一個問題:“我到底會判幾年?”
記者:是什么原因促使你去盜竊,你家里的經濟情況不好嗎?
羅顯祥:其實我家里的條件還算可以,我有自己的店面。犯這個案子,完全是因為心理不平衡,是一時沖動。
今年4月,鑫城超市開張前,我應聘去當了一名保安。5月下旬的一天晚上,一個女同事下夜班被別人搶了,我知道情況后,叫了幾個人把搶劫的那個人教訓了一頓。城關派出所民警以我參與一起故意傷人案,把我行政拘留了10天。我覺得超市如果能“活動”一下,我就不會被拘留。我被放出來后,超市以我破壞了超市形象為由將我辭退,我一時無法接受這個事實,決定報復超市。
記者:作案前,你做了哪些準備?
羅顯祥:我花了近一個星期選擇作案的方式、時間以及突破口。當一切計劃周密后,我決定6月26日凌晨動手。為了制造我不具備作案時間的假象,25日,我將姐夫、同事及朋友約到一塊吃了一頓飯,我告訴他們,我要外出打工。當日下午,在親朋好友的目送下,我坐上了到十堰的火車。
我在十堰住了下來,在韓國小商品城買了電筆、起子、鉗子、電線、磁鐵、手套、塑料袋等作案工具,于26日下午6時乘皮卡悄悄潛回竹山,當時已是9點多,此時不是作案的最佳時間,我就到一個偏僻的網吧上了一會兒網。
次日凌晨時分,我翻圍墻進入超市二樓,輕易打開了電子卷閘門。進入超市后,專走攝像頭死角,到監控室將監控設備破壞,用起子將專柜臺撬開,將各種金銀首飾悉數卷走。
盜竊首飾大約用了兩個小時,我不慌不忙地將首飾裝好,將現場所有的痕跡銷毀,然后離開了超市。
我將絕大部分首飾藏匿在竹山縣土產公司家屬院一個廢棄的柴棚內。一切安排妥當后,已是27日凌晨4時許,我帶了一個手鐲、一個手鏈、一個男式金鏈,包了一輛車來到十堰。因為據我事前策劃,當我坐上去武漢的火車后,警方才會發現首飾被盜,此時我已經遠走高飛,他們不可能抓到我。
記者:為什么將贓物留在竹山?
羅顯祥:我覺得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案發后,所有人都會以為罪犯要銷贓,這樣警方很容易根據銷路找到我。我將首飾留在竹山,就沒人懷疑到我了。
記者:你有沒有想到會被警方抓到?
羅顯祥:我根本沒想到警方會懷疑到我,我自以為做得天衣無縫,他們不可能找到我作案的證據,因為我已經把所有的證據都銷毀了。即使他們確定是我做的,拿不出證據的話,他們肯定會放人。
記者:審訊你時一直比較艱難,共花費了7天,當時你怎么考慮的?
羅顯祥: 我天真地以為,如果拒不說出首飾藏在哪里,即使判幾年刑,出來后自己也是百萬富翁,也不愁下半輩子了。于是我編造了各種謊言。
記者:現在想對親人說點什么?
羅顯祥:雖然我不知道會被判幾年,但我真的希望我出來的時候能看到父母。我最放心不下的是我兒子,他才4歲啊,我對不起他。(說到這,他低下了頭!)還有我覺得對不起我的女朋友,有機會你幫我帶個話給她,要她好好地過日子。
記者:想對社會上的人說點什么 ?
羅顯祥:我是一念之差才犯下這么大的案子,現在我腸子都悔青了,所以大家一定要老老實實做人,不是自己的東西,永遠不要動邪念,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