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縣工商局成功地查辦了一起請“托”誘導銷售皮鞋的案件。
6月初,深河鄉茅壩村3組的農婦任某來縣城辦事,在人民路上遇到有一鞋販在叫賣,就前去看,當問及多少錢一雙時,鞋販答:“45元一雙”。這時旁邊一女的說:“我昨天在他這兒買的是35元一雙。”并稱自己在縣人民醫院放射科工作,今天她是來再買一雙的,聽到這些,任某當即就用35元錢賣了一雙。
隨后,準備回家的任某在縣醫院通道被一位老大娘告知“那女的是賣鞋的同伙”,感到上當受騙,便走到對面觀察,發現果真如此,就要求退鞋,在她的再三要求下,鞋被退了。之后就到12315投訴中心舉報。
經調查,賣鞋人叫聶德發,湖北省隨州市人,于20天前來城關鎮銷售皮鞋,他利用這種誘導別人購買的方式,直到案發已獲銷售款3000多元。縣工商局依照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了處罰。 (劉運飛 黃超)
6月初,深河鄉茅壩村3組的農婦任某來縣城辦事,在人民路上遇到有一鞋販在叫賣,就前去看,當問及多少錢一雙時,鞋販答:“45元一雙”。這時旁邊一女的說:“我昨天在他這兒買的是35元一雙。”并稱自己在縣人民醫院放射科工作,今天她是來再買一雙的,聽到這些,任某當即就用35元錢賣了一雙。
隨后,準備回家的任某在縣醫院通道被一位老大娘告知“那女的是賣鞋的同伙”,感到上當受騙,便走到對面觀察,發現果真如此,就要求退鞋,在她的再三要求下,鞋被退了。之后就到12315投訴中心舉報。
經調查,賣鞋人叫聶德發,湖北省隨州市人,于20天前來城關鎮銷售皮鞋,他利用這種誘導別人購買的方式,直到案發已獲銷售款3000多元。縣工商局依照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了處罰。 (劉運飛 黃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