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縣法院審理了一起假扮新娘與人合伙行騙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喻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2000元。
2002年1月21日,田家壩鎮雷神村農民陳某(已判刑)從同村一組村民范某處得知該村農民張某想討老婆,便謊稱自己妻子的表妹要找婆家,讓不知情的范某與張某聯系,并將范、張二人騙至寶豐鎮鏵廠村一組留宿。陳某連夜找到寶豐鎮桂坪村的喻某(已婚),二人共同策劃了詐騙陰謀。第二天中午,陳某帶著假扮未婚身份和經歷的喻某前來跟張某見面。1月25日,陳某、喻某以成婚須退清原訂親彩禮為由,騙取張某現金5000元。張某發覺事情真相后,遂報警而案發。同年2月,喻某因涉嫌詐騙罪被縣公安局刑事拘留,不久又被取保候審,直到2006年3月26日被縣檢察院依法批捕,并向縣法院提起了公訴。(賈得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