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婦起訴丈夫增加扶養費勝訴
物價上漲了,扶養費也得相應增加。近日,田家法庭審理了一起夫妻扶養糾紛案,依法判令丈夫雷某給付妻子吳某的扶養費從原來的每月100元增加至每月300元。
雷某和吳某系夫妻,二人是深河鄉兩道村人,雷某是深河鄉政府退休干部,早年因感情不和已分居多年。1998年吳某就因扶養費糾紛起訴到法院,后由市中級法院終審裁決,由丈夫雷某每月給付妻子吳某扶養費100元,吳某也離家租住他處。但隨著近年的物價上漲,吳某認為原來雷某所給的扶養費已不能維持其生活需要,且雷某的退休費也有所增加,故再次起訴要求雷某每月給付扶養費480元。
法院審理認為:夫妻之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另一方給付扶養費的權利。吳某雖已就扶養費的問題向法院起訴過一次,但隨著物價上漲等因素影響,雷某的退休費也在逐年上調,因此,對吳某要求變更扶養費數額的請求可酌情予以增加。(王斌 邵忠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