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索賠被駁回
被同村村民懷疑偷煙苗,后來又遭妻子責備,一氣之下上吊身亡。死者的5個親屬狀告該村民,向其索賠60731元的損失。9月27日,這一訴訟請求被縣法院駁回。
家住柳林鄉(xiāng)天臺村的駱開喜與同村的王運全烤煙承包地相毗鄰。今年5月23日,王所栽的煙苗被盜,他懷疑是駱所為。次日,經村、鄉(xiāng)干部協(xié)調,由駱幫王補栽煙苗,但不能因此認定其有偷盜行為。5月26日,王妻子姚大香毀損了駱的85棵煙苗。駱與妻子肖漢英即向鄉(xiāng)、村干部反映情況。回家后,肖指責駱不應幫王補栽煙苗。駱一氣之下離開了家。5月29日下午,駱被發(fā)現(xiàn)吊死在王的烤煙爐上。公安機關認定駱屬自殺。
法官點評:王運全夫婦發(fā)現(xiàn)自己的煙苗被盜,把駱作為懷疑對象提供給干部,是正確行使權力的途徑,并未對駱的財產權、人身權造成侵害。王妻姚大香毀損駱的煙苗行為也并不必然導致駱死亡。相反,駱是在問題未得到解決的情況下,又受到妻子的指責后,采取極端的方式上吊自殺的。王運全夫婦的行為與駱的死亡在法律上沒有直接因果關系,對駱的死亡沒有過錯,依法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操儒舜 劉先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