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民工參加工傷、醫療保險的政策依據
省勞動保障廳、安全生產監督局、建設廳、交通廳、水利廳、總工會等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聯合開展農民工“平安健康活動”的通知》等文件。
二、參保手續辦理
由單位到醫保中心領取《單位情況申報登記表》、《個人情況申報登記表》,真實完整填寫基本資料和個人工資,加蓋單位印章后,報醫保中心核定應繳工傷保險費、醫療保險費數額,然后持醫保中心開具的《社會保險費核定表》到城關地稅大廳繳納保險費。
三、繳費標準
基本醫療保險:
1、工資總額×8%(享受住院費核銷和個人門診帳戶待遇)。
2、工資總額×4.2%(只享受住院費核銷待遇)。
以上保險費由個人負擔2%(單位在工資中代扣代繳),其余部分由用人單位負擔。
大病救助保險:每人每年60元(個人負擔)。
工傷保險:工資總額×2%(單位負擔)。
四、享受待遇標準
基本醫療保險:
1、住院醫療費:起付標準(500元)以上,支付限額(2萬元)以內,按下列標準支付:
2、個人門診帳戶
工資總額×3.8%(門診診療、購藥費用,超支不補,節約歸已)。
大病救助保險:
參保人員當年發生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2萬元)以上10萬元以內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的住院醫療費,在縣內定點醫院住院支付70%,在縣外市內定點醫院住院支付60%,特殊病情轉市外醫院住院支付55%。
工傷保險:
1、住院費:符合工傷保險規定的醫療費,實報實銷。
2、傷殘補助金:評為1至10級的,分別一次性發給本人24至6個月工資。
3、傷殘津貼:評為1至6級傷殘的,分別按本人工資的90%—60%發給。
4、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按該企業上年度月均繳費工資的54個月發給。
5、喪葬補助金:按該企業上年度月均繳費工資的6個月發給。
6、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符合條件的配偶和其他供養直系親屬,分別按工資的40%、30%按月發給(最高不超過工資之和)。
注:發生工傷時,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及醫保中心報告,否則不能享受相關保險待遇。
竹山縣醫保中心
二00六年十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