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新時代黨建引領加強基層社會治理,根據省委組織部、省委社會工作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七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的通知》《十堰市城市社區工作者管理辦法》等有關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對竹山縣現有在冊在崗網格員進行綜合考核,考核合格后聘用為社區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核對象
竹山縣現有在崗在冊的網格員(2025年6月30日以前與城關鎮政府簽訂勞動合同的就業年齡段全日制社區工作人員)。
二、考核內容及等次
(一)考核內容
以思想政治素質與職業道德、履職能力與專業素養、工作態度與服務效能、工作實績與貢獻度和廉潔自律與工作作風為考核重點,全面考核在崗在冊人員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
德:主要是指立場堅定,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備大局意識和政治鑒別力;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黨紀政紀及社區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熱愛社區事業,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待人公道正派、誠實守信;自覺維護社區工作者形象,在群眾中口碑良好。
能:主要指精通網格基礎信息管理與日常職責流程(巡查、采集、上報、調解、宣傳、服務);熟悉并善于運用社區治理、民生服務、綜治維穩等相關政策法規;具備優秀的組織協調、溝通交流和群眾工作能力,能有效動員各方資源;具備獨立或協同解決網格內常見矛盾、隱患及突發事件的能力。
勤:主要指心懷“以人民為中心”的服務理念,態度熱情、耐心細致、響應及時;嚴格遵守考勤與工作紀律,確保在崗在位和有效履職;堅持深入網格、經常性走訪入戶,與居民保持密切聯系,及時掌握社情民意,保持高“見人率”與“管事率”。
績:主要是指高質量完成基礎信息維護、事件上報、矛盾調解(成功率)、政策落實等核心任務的情況;考察其在文明創建、平安建設、特殊人群關愛等重點工作中發揮的作用和實際成效;居民對其服務態度、辦事效率、問題解決效果的滿意度和認可度。
廉:主要是指嚴格遵守廉潔從業規定,作風正派,品行端正,無任何利用職權謀取私利、“吃拿卡要”、優親厚友等行為,自覺接受監督。保持勤儉節約的工作作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納入考核范圍:
1.正在接受紀律調查、司法調查的;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仍在影響期內的;
3.曾經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
4.被列入司法機關失信執行人“黑名單”并處于記錄期的;
5.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考核等次: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三、考核程序
(一)組建考核專班。成立由縣委社會工作部、縣委政法委、縣人社局、城關鎮政府等相關同志組成的考核工作小組,負責社區工作者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自愿申請報名。符合考核條件的人員填寫《竹山縣社區工作者考核聘用登記表》(見附件),于2025年7月14至2025年7月18日提交至城關鎮平安建設辦公室(聯系人:陶玉瓊15872752095、王滏13636254238)。報名時需同時提交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三)開展實地考核。考核工作組對填寫《竹山縣社區工作者考核聘用報名登記表》且資格審核通過的人員,按所屬社區分組進行實地考核。考核采取民主測評、走訪座談等形式,重點考察被考核人員的政治表現、工作實績、業務能力和群眾認可度。將結合被考核人員的日常履職表現、綜合能力素質進行全面分析研判,形成考核意見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議。
四、確定擬聘用人員
依據綜合考核、考察情況,對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今日竹山網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縣委社會工作部集中備案,鄉鎮集中管理,社區統籌使用,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實行勞動合同管理。
本公告由中共竹山縣委社會工作部解釋。
咨詢電話:0719-4228006
中共竹山縣委社會工作部
竹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7月10日



